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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2009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欧阳华)“不抓紧时间读书,我会输给工作的。”这是彭雪枫常对人说的一句话。在行军打仗的间隙,只要一有时间,他都会用在读书上,这是他多年来始终坚持不懈的习惯。 每到驻地,警卫员都会小心翼翼地把书报箱子从马背上卸下来,再小心翼翼地按顺序摆放好。这些书是彭雪枫的宝贝。书上一般有印章两枚,其一“书有未曾经我读”,其二是“有书大家看”。
这些书中最多的是关于革命领袖的经典著作和重要文章:《列宁传》、《斯大林传》、《什么是列宁主义》、《法兰西通史》、《柏林回忆录》、《尼赫鲁自传》、《译丛补》、《忠武志》、《罗斯福传》、《新时代的曙光》、《战略与策略》、《社会科学基本教程》、《两地书》。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反对党八股》、《关于统战策略问题的报告提纲》、《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刘少奇同志的《论共产党员修养》、《斯大林演说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指南》、《战争论》、《孙子兵法》、《季米特洛夫报告》等等。还有党十年来的83种文件这些他都进行细细的研究,从中汲取营养以指导工作。另一类是中外经典名著。他最爱看的是《三国演义》,特别佩服诸葛亮足智多谋。还有《红楼梦》、《儒林外史》、《老残游记》、《说岳全传》、《列国志》、《金粉世家》、《国家与革命》、《日出》、《镜花缘》、《儿女英雄传》、《激流三部曲》、《爱情三部曲》、《论语与做人》、《死魂灵》、《七侠五义》、《原野》、《西厢记》、《资本论》、《静静的顿河》、《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母亲》等。彭雪枫读过的书有多少呢?那真是不胜枚举。他涉猎面广而阅读量大,在多年的戎马生涯中养成了手不释卷的良好习惯。
陈毅还专门就读书的问题和彭雪枫做过探讨。陈毅也是一个爱好读书的人,人们称他“儒将”,和彭雪枫一样,他是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学以致用的军人。陈毅说:“要鼓励干部多读《三国演义》和《红楼梦》,这两部书好啊,有战术,有策略,有统战,还有世故人情,不读算啥子中国人嘛!”
彭雪枫很赞成陈毅的说法,说:“军长说得很对,《三国演义》虽说是通俗小说,可他里面的战争智慧却取之不竭,甚至可以推演不尽。《红楼梦》更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生活的缩影,预示着封建社会灭亡的必然性,这些书我百读不厌。”
陈毅说:“读书就要活学活用,用到实践中去。你写的文章我可是看得多了,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很得读书之妙。读书就要有这种勇敢猛进的革命精神。”
两人常常说古论今,在知识的海洋里相互探讨,收益颇多。
彭雪枫在半城东门外的小庙里,发现有两间空房,很幽静,马上就把他当作“秘密书屋”,常常躲进去读书,写文章,修改演讲稿。夜深人静之时,别人都早已酣然入梦,而忙碌了一天的彭雪枫往往会在这斗室里聚精会神地读书,挥洒自如地写作。一篇篇锦绣华章在半城的油灯下问世。激励着奋战在洪泽湖畔的抗日军民。久而久之,师领导只要找不到他,马上就会想起师长在他的“密室”里读书呢。
彭雪枫从书中汲取知识,丰富和锻炼着自己的才能,他还不遗余力地帮助指战员们学习文化。一次,他看到九旅二十六团战斗和开辟新区群众的工作报告后,马上把团长罗应怀找来说:“应怀同志,你这报告生动感人,内容也实在,美中不足的是条理性差点。我们革命军人不能仅局限于学会扛枪杆子的重要性,更要能拿动笔杆子,以后要加强学习,多读书。工作总结、报告都要自己动手写,总结一次,前进一次,你这员‘虎将’再有了文化不更如虎添翼吗?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多看多读就能长知识,但读了还要思考才能从中吸取营养。”
罗应怀答道:“师长的指示坚决照办,只是我们天天训练打仗和做群众工作,时间很少。还有,就是找不到书。”
彭雪枫说:“时间是海绵里的水,是挤出来的呀,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在马上、枕上、厕上依然手不离卷,连‘三上’都用上了,他会不忙吗?在忙里挤时间刻苦地学习,才能忙出更大的成果来。”
彭雪枫说着,让警卫员拿出钥匙打开书箱,从中取出三本书递给罗应怀说:“你先认真读读《水浒传》,这本书很多章节都写得相当精彩。像‘三打祝家庄’,前两次为什么没有打下来,还牺牲不少,后一次为什么打下来了,最终取胜,这里面有学问哪。突出了调查研究也就是侦察敌情的重要性,情况不明,知己不知彼,胜负难以预料。只有知己又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罗应怀接过书正准备告辞,彭雪枫却喊住了他,一本正经地说:“今后每个月给我写一封信,介绍一下你的学习及全团工作情况,能不能做到?”
罗应怀马上一个立正,敬礼后声如洪钟地说:“保证做到,师长您就放心吧。”
彭雪枫笑了说:“我知道没有你罗应怀克服不了的困难,我就喜欢你这股子冲劲。工作学习是分不开的,要工作必须学习,学习也为了工作。好!书看完了尽管来取,保准你越读越聪明,我可在期待你的鸿雁传书,别让我望眼欲穿呵。”
两人同时舒畅地笑起来。罗应怀从此刻苦地读书,他每月准时给彭雪枫写一封信。彭雪枫不但每信必回,还在回信中附上原信,将信上的错别字句一一圈点出来并作了订正。罗应怀在彭雪枫的督促鼓励下,文化知识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打起仗来也更加得心应手了,所带的二十六团成为威震淮北的敢啃硬骨头的“钢铁团”,并在后来的朱家岗战斗中予疯狂“扫荡”的日伪军以致命打击。
彭雪枫还经常鼓励爱妻林颖多读书提高工作水平与效率。在致林颖的家书中多次谈到对读书的感想,介绍读书的方法,推荐好的书籍给她。一对情投意合的革命伴侣在书本的知识里尽情遨游。他送给林颖最珍贵的礼物就是《斯大林传》。在读到毛泽东的《反对党八股》时,他致信林颖说:“毛主席的《反对党八股》文情并茂,请你多读几遍。”在谈到《日出》时,他在信中说:“一气读到头,不禁发出无限感慨,从读到曹禺的剧本之中,这是我认为最好的一部。”他还在信中鼓励爱妻多看小说和文艺作品,他深情地写道:“中央鼓励干部看小说(当然不是主要的),我劝你多看小说和文艺作品,这不仅可以提高文化水平,而且可以增加社会经验(古人的)和修身养性。”林颖本是好学聪慧的女子,她在和彭雪枫共同的读书生活里比翼双飞。
彭雪枫常对人说:“知识之在我,向来是如饥似渴的。读书贵在活学活用,运用之妙存乎于心,日积月累就会大有长进。”在他的带动下,第四师学习热潮持续不断,用知识武装了头脑的指战员们,战略战术灵活多变、日伪们在扫荡时只有到处碰壁四处挨打的份了。 4-11-2009 美国证券法律蓝本对实务界、法律英语和翻译学的价值(宋小丁、朱暮)对于翻译工作者来说,面对翻译任务,最能感到责任重大、使命神圣的事,恐怕莫过于法律文件的翻译。这种责任感和神圣感,一方面来源于法律本身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和所承载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来自法律英语翻译本身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法律不容许含义模糊,精准乃法律语言之应然。将一部外国法律翻译过来,要求亦应如此。对于译者来说,如此重要的法律、如此严格的要求,不但是对其英语和汉语语言能力及法学专业知识的考验,也是对其责任心和毅力的考验。 众所周知,在用以规范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监管、经营、运作的美国法律中,《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堪称经典。这两部法律汇集了美国众多法律界和政治界精英、大师和元老们的智慧,经历了数十年实践的检验,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修订和完善,从而对其他各国立法和司法亦具有重大借鉴意义。作为这两部法律中规则和制度的载体——即这两部法中的英语语言,亦可堪称美国法律英语语言的典范。以严谨、复杂、准确、流畅甚至完美等修饰语来表述这两部法中的法律语言,恐不为过。 然即使对实务界,包括律师、会计师和金融业界来说,这两部法在日常业务英语文本方面所具有的重要参考、借鉴、引用、学习、修炼和指导价值,也仅为小范围践行者所知;而事实上,它对包括法律英语爱好者在内的广大英语专业人士,乃至对中英文翻译学来说,亦同样具有重大参考和借鉴价值。 所幸的是,张路博士主持翻译完成的这些作品让我们感到莫大的欣慰,这样一些久负盛名的“英文作品”中所包含的精髓,也基本被张路博士以娴熟的技巧和精准的语言准确地表现出来。我相信,这样的翻译作品,无论是从法学研究的角度还是从英语学习的角度均值得珍藏。作为在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为众多世界知名企业长期提供法律翻译服务、进行法律研究的英语语言爱好者,读完这样两部成熟的翻译作品,我们实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正因如此,读这部翻译作品时,欣然从美国证券法律中摘抄几个句子,附上简单的分析,以飨读者。 英文法律翻译之难主要在于冗长的句子、错综复杂的结构和重重叠叠的修饰成分。但熟悉法律英语的人都知道,此类英文语句虽然复杂,表达的意思却准确而清楚。然而,要将法律英语句子翻译为对等的中文却并非易事,因为一下占好几行的长句子和“……的……的……的……”之类有数个定语的句子并不符合中文习惯,还会使语意艰涩难懂。 法律英语难以翻译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这种英语遣词造句的极大灵活性,不受一般行文习惯的约束。它可以将主、谓、宾、补、定、状、插入语、同位语等句子成分放在句子的任何相应位置,以精准地反映要表达的内容。例如: 例1. In no event shall any underwriter (unless such underwriter shall have knowingly received from the issuer for acting as an underwriter some benefi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in which all other underwriters similarly situated did not share in proportion to their respective interests in the underwriting) be liable in any suit or as a consequence of suits authorized under subsection (a) of this section for damages in excess of the total price at which the securities underwritten by him and distributed to the public were offered to the public. (《美国1933年证券法》原文第11(e)条) 按一般语序,作为谓语的“received”应与宾语“some benefit”连在一起,成为“…received some benefit from the issuer for acting as an underwrit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in which…”。但如果这样的话,读者会认为后面的which指underwriter而非benefit,因此“from the issuer for acting as an underwriter”被灵活地放在了谓语和宾语之间,但语意仍然非常清楚。同样,例1后半部分也不可改为“be liable for damages in any suit or as a consequence of suits authorized under subsection (a) of this section”,因为这样会改变语意。 例2. Every person who, by or through stock ownership, agency, or otherwise, or who, pursuant to or in connection with an agreement or understanding with one or more other persons by or through stock ownership, agency, or otherwise, controls any person liable under section 11 or 12, shall also be liable jointly and severally with and to the same extent as such controlled person to any person to whom such controlled person is liable, unless the controlling person had no knowledge of or reasonable ground to believe in the existence of the facts by reason of which the liability of the controlled person is alleged to exist. (《美国1933年证券法》原文第15条) 正常情况下,作为从句主语的两个“who”应接谓语“controls”,成为“Every person who controls any person liable under section 11 or 12 by or through stock ownership, agency, or otherwise, or who controls any person liable under section 11 or 12 pursuant to or in connection with an agreement or understanding with one or more other persons by or through stock ownership, agency, or otherwise, shall also…”。但这样安排除造成不必要的重复之外,还使读者以为“by or through stock ownership, agency, or otherwise”和“pursuant to or in connection with an agreement or understanding with one or more other persons by or through stock ownership, agency, or otherwise”限定的主体是“any person liable under section 11 or 12”而非“every person”。 如何解决法律英语难译的问题呢?窃以为“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不失为让法律英语翻译化繁为简的一个良策。以上所谓的“道”即灵活性:在严格遵守对原文语意“不加不减”原则的前提下,通过随机调整句子结构、忽略不必要的英文用词、添加对语意没有影响的中文词汇等方法,使译文成为相对地道、简单易懂的中文。 仅以以上例句的中文译文为例: 例1-翻译.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承销商(除非其已知情地以承销商身份从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但所有其它处于类似地位的承销商并未按其各自在承销中的利益按比例分享这一好处)在任何诉讼中或由于本条(a)款授权的任何诉讼而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出其承销并向公众分销、发售的证券的总价款。(《美国1933年证券法》译文第11(e)条) 英文原文中的主语是“承销商”,而译文灵活地把“赔偿责任”用作主语。如果按英文语序翻译,译文应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承销商(除非其已知情地以承销商身份从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但所有其它处于类似地位的承销商并未按其各自在承销中的利益按比例分享这一好处)不必在任何诉讼中或由于本条(a)款授权的任何诉讼为超出其承销并向公众分销、发售的证券的总价款的赔偿承担责任”。仅“超出其承销并向公众分销、发售的证券的总价款的赔偿”半句就足以让读者挠半天头了。 例2-翻译. 任何人利用或通过股票所有权、代理或其它方式,或根据利用或通过股票所有权、代理或其它方式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他人达成的协议或谅解,得以控制第11条或第12条项下责任人的,应与该被控制人一起在被控制人同样的限度内向该被控制人负有责任的任何人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控制人不知悉或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存在指控被控制人承担责任据以成立的事实。(《美国1933年证券法》译文第15条) 译文将原文中主语的并列改成了状语的并列,并灵活地使用了中文法律中常用的“……的,……”结构,使句子简洁、易懂。 本书中还有大量其他反映法律英语灵活性和法律翻译灵活处理的例子,相信对翻译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会有些许参考、学习价值。 为使文意精准,严肃的立法和重要的专业文件却同样采用一些惯用的短语。以下仅列举美国证券立法、公司海外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律师业务英语文书中常见的短语,供读者玩味:pursuant to; directly or indirectly controlling, controlled by, or under common control with; except with respect to; from time to time; subject to; notwithstanding; except to the extent permitted or required pursuant to; inclusive of; after suit but before judgment; in no case shall; except that; except for; except as provided in; except as otherwise provided in; except as hereinafter expressly provided; for the purposes of; whether or not; thereof; thereafter; as the case may be; among other things; in whole or in part, conditionally or unconditionally; if and to the extent that; in connection with; unless otherwise provided; whichever is later; if possible;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including, among other things; if any; unless otherwise expressly provided by contract; Provided, however, That; insofar as; within 35 days of the date of publication of notice of the filing of a proposed rule change; up to 90 days; without prior consent (notice, approval); regardless of; without regard to, etc. 若能将上述短语用好、用准,对付一般的法律文件及相关文案工作,应不在话下。本书无疑是法律、金融英语的最高殿堂,建议一睹为快,并细细品味! 宋小丁,某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资深翻译 朱暮,北京构思咨询公司总经理,email: goes@transipo.com 如需要上述相关图书(《美国1933年证券法》(中英文对照版本)、《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英文对照版本)、《美国最新上市公司最新立法与内部控制实务》(中英文对照版本)),请联系book@elloi.com,或电话:010-65678598。 21-10-2009 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一目的翻译问题(刘大生)![]() 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一目的翻译问题
刘大生 转载自北大法律信息网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38413 宪法学界有一个非常流行的说法,认为美国联邦宪法没有授予联邦法院司法审查权,美国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制度不是制宪会议设计的,而是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司法实践中创立的。但是,如果认真地、准确地解读美国联邦宪法的相关条文(尤其是第三条第二款的第一项第一目),就会发现这种流行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一、以往的七种翻译及其缺陷
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的第一项第一目规定:“The judicial power shall extend to all cases, in law and equity, arising under this Constitution,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reaties made, or which shall be made, under their authority;”
这段文字较难理解,笔者目前接触到的七种翻译,基本上都不准确。 (一)甘肃版:“司法权应包括在本宪法、联邦法律以及根据联邦权力所已缔结或将缔结的条约之下所发生的有关法律和衡平法的一切案件,”① 这一版本存在着以下问题: 第一,译文中的“根据联邦权力”是译者加上去的,原文中没有。 第二,“有关”一词没有明显的对应英文单词。 第三,“宪法……之下”所发生的案件成了“法”和所谓“衡平法”的定语,这样排列也未尝不可,但是原文毕竟没有这样排列。这样排列的结果,给人的感觉是:司法权是涉及“法”与所谓“衡平法”的,涉及不涉及宪法诉讼呢,则不清楚。几十年来世界上流行一种“美国宪法没有规定宪法诉讼、没有规定司法审查”的说法,与这种理解以及类似的理解有直接的关系。 第四,“their”一词究竟包含哪几个主体,译文回避了。 第五,“Authority”一词译文中没有表达。 第六,将“equity”翻译为“衡平法”严重不妥。因为:其一,现代汉语中没有“衡平”这个词汇,而只有“平衡”这个词汇;其二,古代汉语中的“衡平” 是指管理、治理,如“衡平天下”,“equity”本身就是“平衡”的意思,而没有“管理”、“治理”的意思;其三,“equity”是法律手段、法律措施,起源于英国,本身不是法,英国和美国也没有制定过名叫“equity”的法,所以“衡平法”或者“平衡法”都是无稽之谈。 (二)社会科学版:“司法权的适用范围包括:由于本宪法、合众国法律和根据合众国权力已订的或将订的条约之下所发生的一切涉及普通法和衡平法案件;”① 这一版本除了上述第一种翻译的缺陷外,还具有下列缺陷: 第一,“由于……之下”结构说不通,原文也没有这个意思。 第二,将“law”译为“普通法”不合适。没有任何冠词,单独一个“law”,是指抽象的法;“a law”是指不特定的“任何一部法律”;“the law”是指特定的一部法律;“laws”或者“the laws”是指具体的所有的法律。所以,不能将“law”理解翻译为“普通法”,而只能翻译成抽象的“法”或者“法律”。 (三)三联书店版:“司法权适用的范围,应包括在本宪法、合众国法律和根据合众国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条约之下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衡平法的一切案件;”② 这个版本的翻译和前述第一种翻译基本相同。不同的是: 第一,加了一个“适用的范围”。虽然可以这样理解,但是毕竟原文中没有对应的单词或者词组。 第二,在“法”和所谓的“衡平法”的前面加了个“一切”,虽无伤大雅,但是,毕竟也没有和原文对应。 (四)北京大学版:“司法权所及的范围如下:(1)关于普通法和衡平法案件,及发生于本宪法与合众国法律上,以及根据合众国权力所缔结与将缔结的条约而受理的案件;”③ 这一版本比上述几种版本多一个优点:没有回避“under their authority”,但是,“under their authority”被理解为“根据条约而受理”,较牵强。 这一版本比上述三种版本多了四个缺陷: 第一,这里的“(1)”是翻译者枉加的,不合原意,毫无必要。 第二,将“law and equity”与下文的“this Constitution, the laws”当作并列关系翻译,不合原文的意图。 第三,“关于”没有根据,原文中没有“关于”的意思。 第四,原文的“之下”被翻译为“之上”,也是不妥当的,没有必要的。 (五)公安大学版:“司法权所及的范围如下:有关普通法和衡平法案件,根据宪法和合众国各种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权力所缔结和将缔结的条约而受理的案件;”④ 这一版本除了具有上述四种版本的所有缺陷外,还将原文中的“all”搞没了。用“范围如下”代替“all cases”,虽然实际意思没错,但是字面含义毕竟不一样,不合信达雅原则。根据信达雅原则,只有在无法直译的情况下才可以意译,而“all cases”是非常容易直译的,有意译的必要吗? (六)商务印书馆版:“司法权之范围应涉及触犯本宪法与合众国各种法律包括成文法、衡平法之一切案件,涉及合众国已经缔结或将来缔结之条约之一切案件;”① 这一版本中的“触犯本宪法”之说突出了司法机关对于宪法案件的管辖权,明确告诉人们,美国联邦法院有审理宪法案件的职权,基本上符合美国宪法的本意,符合汉密尔顿在宪法等待批准尚未生效之时对美国宪法的解释。有利于澄清“美国宪法没有规定司法审查”的错误认识。 此版本与上述五个版本比较,除了特出了宪法诉讼这个优点以外,其它缺点未能克服,且又多了以下几个缺陷: 第一,将“law”译为“成文法”没有根据。“成文法”应当与“习惯法”对应,既然原文中没有“习惯法”,为何要将“law”理解为成文法?在事实上和逻辑上,“成文法”(written law;)和“习惯法”(customary law)都属于“law”。 第二,原文中的“law and equity”是抽象表述,下文的“this Constitution”和“the laws”是具体表述,究竟是具体包括抽象,还是抽象包括具体,译者没有弄清楚。 第三,“触犯”一词没有根据,字面根据和实际根据都没有。从字面上看,原文中任何一个单词或者词组都没有“触犯”的意思;从实际上看,法院受理的案件不一定触犯法律,比如戈尔与小布什的选举纠纷,最高法院判决戈尔败诉,但并没有说戈尔触犯了宪法或者选举法。 (七)上海《法学》版:“司法权应当扩展到在法律和平衡中的、发生在宪法之下的、发生在联邦法律之下的、和发生在已经签订的条约或者将来签订出来的条约之下的、它们授权之下的所有案件;”② 此版本虽然否定了以往的各种翻译的一些错误,但仍然有一些缺陷。 第一,本译文中的“它们”所指不明确。 第二,本译文中的第三个“发生”不准确。 第三,本译文中的第一个“法律”与第二个“法律”涵义没有明显的区别。 第四,将“本宪法(this Constitution)”翻译为“宪法”欠妥当。 二、上述错误翻译产生的原因
(一)知识结构的问题。
有些译者可能英文水平不过关,因此理解英文原文的能力不够。由于理解的错误而导致翻译的错误。笔者本人就属于英文水平不够而勉为其难的翻译者。 有些译者的英文水平可能不错,但是法学知识不够,因此也不能准确理解美国宪法的英文原文,这必然导致错误的翻译。 有些译者的法律知识和英文水平可能都不错,但是汉语的底子有欠缺,故不能适当的使用中文词汇。如“衡平法”一词就是这样产生的。 有些译者的英文、中文、法律知识可能都不错,但是法学理论的造诣不够,尤其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特点和对美国宪法产生的历史没有作深刻的研究。比如,中国人打官司,中国法官审理案件,总是先入为主地认为有人触犯法律了,无人犯法不会打官司,打官司必然是有人犯法了。然而,西方人打官司不一定都有犯法的问题,即使有犯法的问题,法官也是无错推定和无罪推定。有些翻译家不知道这种区别,就将美国宪法中的“arising under this Constitution”按照中国人的习惯理解为“触犯宪法”。再如,美国制宪会议的参加者,尤其是汉密尔顿,对司法权的涉及范围有详细的解释,对“arising under this Constitution”一类的“cases”解释得很清楚,但是有些译者由于对这一历史不熟悉,就不能将这一表述翻译为“宪法案件”、“宪法诉讼”,而只能模模糊糊地翻译为“根据本宪法”、“由于本宪法”之类。 (二)治学态度的问题。 在自己的著作中附上美国宪法的中文文本,可以增加著作的分量。但是,有些作者为了省事不一定亲自翻译,而仅仅是将别人翻译的文本略加修改,对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采取人云亦云的态度。这样,不仅削弱了著作的分量,还产生了以讹传讹的负效应。 有些译者、作者对于别人的不规范翻译也不满意,但是,为了尽快出成果,自己也不愿意作深入的研究。这是急于求成而不求甚解的态度。 不尊重翻译规则。翻译的基本要求就是信达雅,法律文献的翻译应当注重信达。在上述各种翻译版本中,有的胡乱地毫无根据地添加中文词汇,如“根据联邦权力”之类;有的译文文本用汉语标准衡量根本就语法不通,如“由于……之下”一类的句式结构;这些都违反了翻译的基本规则。前述第七个版本将“本宪法(this Constitution)”翻译为“宪法”,也是译者对翻译规则不够尊重的表现,也属于治学态度不够严谨的问题。 (三)美国宪法自身的文法缺陷。 对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一目的内容之所以会产生各种错误的翻译,除了前面提到的两方面的原因之外,还有第三方面的原因:该条文自身存在着文法缺陷。 仔细分析一下The judicial power shall extend to all cases, in law and equity, arising under this Constitution,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reaties made, or which shall be made, under their authority;”这段文字,会发现: 第一,标点符号太简单。这一段文字,除了最后一个符号是分号以外,其余都是逗号。每一个短语之间都用逗号,给人的直感就是:这些短语是并列的。其实,这些短语不是并列的。英文中没有顿号,这不能怪美国宪法的起草者不使用顿号,但是,英文中有冒号、分号、括号等等,作者如果确当使用,会让读者更容易理解。 第二,传统习惯未能更新。在英国的法律传统中,由一种叫做平衡的法律手段,以调节法律的明显不公正。这种手段起源于14世纪,那时英国的《权利法案》、《权利请愿书》、《国会法》等等还没有产生,没有宪法诉讼和司法审查制度,国王的权力仍然高于国会的权力,国家权力仍然高于臣民的权利,因此,人民遇到明显的法律不公正之时,不可能要求解散议会,不可能举行游行示威,不可能提起宪法诉讼,而只能请求国王采取平衡措施予以救济。当美洲13个封国独立建国之时,尤其是美国宪法制定之时,由国王恩赐平衡措施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因此,宪法中规定“法和平衡”不仅不合时宜,还增加了理解和翻译的难度。 第三,排列不规范。“in law and equity”是一种抽象表述,“arising under this Constitution”和“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是具体表述,用并列式将它们排列在一起不妥当,容易造成误解。 第四,前后风格不一致。“this Constitution”也有将来修改补充的问题,“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也有“已经制定”和“将来制定”的问题,但这两者都没有使用动词和助动词以明确区分“已经”和“将来”,“treaties”却要分为“已经制定”和“将来制定”,并用动词和助动词明确表示出来,前后风格不一致,增加了人们理解的难度。实际上只要使用“合众国对外条约”就可以了,不需要使用动词“made”和动词词组“shall be made”。这样,“laws”和“treaties”都可以归“arising under”管辖,无需再使用“under their authority”这样让人费解的短语。此外,“Constitution”之前有“this”限定,“laws”之前有“the”限定,“treaties”之前却没有任何限定词,这种不一致也让人费解。 三、真实的字面含义探微
笔者以为,“The judicial power shall extend to all cases, in law and equity, arising under this Constitution,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reaties made, or which shall be made, under their authority;”这段文字的字面含义应当这样理解: 第一,“extend to”就是扩展的意思,理解为“包括”、“范围”等也未尝不可,但是,原文的字面含义毕竟不是“范围”、“包括”的意思。更重要的是,只有“扩展”才能准确表达美国司法制度与英国传统的区别。英国传统的司法权不包括宪法诉讼,既要保留英国司法传统又要增加传统中没有的宪法诉讼,就必须“扩展”,用“范围”、“包括”等等词汇不能直截了当地表达司法制度的变革。因此,“扩展”与“范围”、“包括”之争,不是直译还是意译的问题,而是是否忠于原文的问题,是否忠于作者的原始意图的问题。 第二,“法和平衡”是抽象概括,是“案件”的修饰语;宪法案件、法律案件、条约案件是具体说明,是案件的分类列举;它们不宜被理解为并列关系。 第三,“它们”应当指已制定和将制定的“条约”,而不应当包含“本宪法”和“合众国法律”。如果包含“本宪法”和“合众国法律”,就意味着“条约”与“本宪法”、“合众国法律”的语法功能完全一样,条约前面的“和”则不需要,更无须使用第二个“under”。 第四,“发生在本宪法之下”的案件就是宪法案件,就是宪法诉讼,就是违宪审查。如果“发生在本宪法之下”的案件不是宪法诉讼的话,那么“发生在合众国法律之下”的案件也就不是法律诉讼了。因为“发生在本宪法之下”和“发生在合众国法律之下”在原文中语法功能一致,都是为“案件”作分类的。 司法权包括宪法诉讼,说明美国宪法已经规定了司法审查制度。这一理解十分重要,它关系到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产生的历史,关系到马歇尔大法官的历史地位,关系到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历史地位,关系到我们对美国立法经验的学习和借鉴。 根据以上理解,笔者以为,下面的翻译才是比较正确的翻译: “司法权应当扩展到在法和平衡中的所有案件:发生在本宪法之下的宪法案件、发生在联邦法律之下的法律案件、和在它们(已经签订的条约或者将来签订出来的条约)的授权之下的案件;” 刘大生2006年10月4日于南京求稗书斋
【注释】 ①曹绍濂:《美国政治制度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36页。 ①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59页。 ②赵一凡:《美国的历史文献》,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4页。 ③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资料选编第四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43页。 ④赵宝云:《西方五国宪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02页。 ①[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60页。 ② 刘大生:《美国司法审查制度是如何产生的——对一种流行说法的质疑》。《法学》2006年第8期第50页。 17-10-2009 从机场书店看商务阅读(俞雷)![]() 大多数商务人士都有阅读的习惯,这种习惯或是出于学习的需要,或是出于对可能落伍的担忧。但追逐流行、杂而不深,恐怕是商务人士阅读的共同属性。 机场的书店,大概是商务人士最常光顾的购书地点了。我每有新书出版,朋友都会在差旅途中给我打来电话:“这里的机场有你的书”——这是对我的书推广与分销的表扬;或是“这里的机场怎么没你的书”——便是批评了。 不过,细究一下机场的图书,也能略看出点商务人士阅读品味的端倪。这些书店里面,通常会摆上一个电视机,里面常播放着一些被定义为“著名管理专家”的人的讲课碟片。这些“专家”在写上几句管理学的名言之后,便开始大讲故事。故事很好听,时常也透着幽默的气息,但真要说这就是“企业管理”,恐怕相声演员会跳起来——“这不是咱们的同行吗?” 坊间也的确流传着关于“攒”这些管理学书籍或是碟片的故事。单以内容来看,这些“专家”的内容确实乏善可陈。但商务人士却常常听着觉得颇为生动,驻足观看的大有人在,立刻掏钱购买的也有不少。这大概可以称之为“管理学的娱乐”,尽管商务人士也知道德鲁克的著作是管理学的圭臬,但真正会去认真读的人恐怕并不多。在轻松的氛围中听着“管理学相声”,偶尔再听到几句被贬卖的德鲁克名言,商务人士也算是受了教育,至少是有了一些能在公司会议中引用上几句的谈资。 机场的财经书基本可以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万能宝典型的,一种是流行歌曲型的。万能宝典的书一般是些手册或是管理教科书类,里面无外乎制度表格,或是企业的各种实用文本。至于说到“流行歌曲”,前几年流行过“与公司共命运”之类洗脑书籍,不过要不了多久就被人识破了真相,这类书现在已经不多了。新登上畅销排行榜的一般是明星化了的企业家的书籍。他们的光荣事迹被那些认识或是不认识的作者从各个角度不厌其烦地写上了很多遍,但就是有人爱读。商务人士很容易崇拜成功的企业家,尽管大多数人嘴里不认,但依然会把这些成功企业家的言论视为圣经,并且在自己的企业里面模仿执行。远的有杰克·韦尔奇,近的有王石、史玉柱这些。商务人士对这些明星企业家的追捧,丝毫不逊于粉丝们对娱乐明星的追捧。 这些明星企业家也大多有自己的自传,但依据我对出版行业的了解,这些书籍绝大多数并非出自本人之手。有人是直接挂名,有人是和真正的作者一起署名。中国的出版业已经越来越类似快餐业,工业化运作非常纯熟。这些书无一不透露着这样商业运作的媚俗气息。 商务人士的办公室里,也约莫能看出一些阅读的痕迹。通常在企业里,除非是老板或是高管,要能整排整排放自己书的人,还是不多的。而且,这恐怕也未必就一定是件好事。一则要是被人看了书目,自己的深浅很容易被人探得;二来公司毕竟不是学习的地方,公司是要让你的所学被公司所用,而不是让你用上班时间去学习。愿意花钱让自己的员工学习提高的,嘴上说的公司很多,真正实行的并不多。 读书,毕竟是件苦差事,现今心烦气躁的商务人士愿意静下心来看完一本严肃的财经书藉的,恐怕还是不多。于是,杂志报纸变成了阅读的另一个好的选择。财经杂志和报纸的滥觞,恐怕和这种浮躁的阅读趋势有很大关系。杂志和报纸上还是有不少好文章的,这种文章便满足了阅读迅速和实用的要求。 至于说到互联网的阅读,自然是越来越成为一种主流了。互联网是个绝对的好东西,就算是在网上玩游戏、炒股,也可以在同僚面前装作一副非常忙的样子,就像你现在在FT上阅读这篇文章一样了。 (作者为帅康集团浙江康纳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11-10-2009 让人捧腹的15个英语文化陷阱(世界日报)![]() 英语学习专家提醒:英语学习重在运用,要动起来, be active in your study!对于下面的这些资料,请不要仅仅是看闹热,或一时兴起,而是要重在坚持!英语学习没有捷径,只有一步一个脚印!这是关于英语文化陷阱的学习,重点在于运用于真实语境中来领悟其用法! 1. You have matches
最近我有一次机会登上一艘豪华游轮观光。一次, 我在酒吧台拿了两杯鸡尾酒回房间享受,途中遇到一位女士,她看看我后笑着说:“You have matches?”我一愣,回答说:“很抱歉,我十五年前就戒烟了,所以没有火柴。”她立刻会意到我误解了她的意思,好像是有点抱歉的说:“It’s a joke.” 然后,我们就相互尴尬的笑了笑,走开了。事后和朋友在吃晚饭的时候聊天,我趁机向一个美国朋友请教白天的那句话,他解释说:“因为她看你两手都占着,就故意开玩笑跟你要火柴,这是个非常普通的笑话,非但没有恶意,反而是想问你需不需要帮忙。”
2. Turn the table
一位亲戚和妻子失和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几天前接到亲戚电话,说他们在走进律师楼之前,先去求助于心理和婚姻问题专家。夫妇俩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了好多次,互相之间多了一份理解,少了一份猜疑、埋怨,结果化干戈为玉帛。说简单也简单,就这么拯救了这场婚姻。我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同样也认识他们的一位美国朋友。这位朋友挺激动的,连连说着“感谢上帝,感谢上帝”,她还补充了一句“He turned the table”。
这话让我心里很不舒服,她是指我亲戚动粗吗?我打抱不平说:“不会,不会,他很斯文,很有绅士风度,不会以粗鲁的举动压制对方,不会以高压让对方屈从。” 结果,越说谁也听不懂谁。看着我那一脸不快的表情,朋友突然茅塞頓开了,以另一种方法向我解释。终于让我明白,她是说我亲戚“扭转了局面”,那 “table”和我想到的“桌子”根本无关。
再说远一点, turn the tables (on someone)这个短语也和“桌子”没什么关系, 它的意思是to suddenly take a position of strength or advantage that was formerly held by someone else (反败为胜,转弱为强), 例如: “She played badly in the first set, but then she turned the tables on her opponent and won the match. ”
3. Wearing two hats
同事朋友聚会,少不了相互介绍。先生在向我介绍他的同事 Larry 时,说他可是个大忙人: “He is wearing two hats.” 我说,你开什么玩笑,他根本就没戴帽子。 Larry 一直以笑作答,倒是先生察言观色,知道我不懂,便帮我找台阶下。原来,先生是指Larry在医院某一部门担任要职,除此之外,还有自己的生意,就是说 Larry 身兼两职,而不是真的戴了两顶帽子。
4. With a grain of salt
一天吃饭的时候,好友 Allen 和他的中国籍太太坐在餐桌旁大谈最近流行的一种草药,说它能包治百病。 Allen 说了一句:“I’d like to take it with a grain of salt”。他太太笑道:“你以为它是蔬菜啊,还要加点盐再吃。健康专家可没有说过要加盐。”Allen 愣了一下,然后大笑不已,解释道“ Take something with a grain of salt” 是“对某事有保留、持怀疑态度”的意思。 原来刚才Allen 是说他对这种草药的神奇疗效表示怀疑,而不是说要“放些盐再吃”。
5.You are in for a treat!
这天,同事们正在讨论为我和 Rhonda 开生日 party的事情,为了尊重寿星,大家让Rhonda 和我选择一家中意的餐厅。Rhonda建议去镇上一家叫做BBQ 的美国餐厅。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于是就问她那里有什么特色。Rhonda便开始滔滔不绝的介绍他们的招牌菜,听得我十指大动,直咽口水,Rhonda便笑着说: “You are in for a treat !” 我愣了一下,以为Rhonda要请我去那里吃饭,心里十分不好意思,试探着问过她之后,Rhonda 笑着解释说: “You are in for a treat means you’ll like it !”
6. Knife and fork
朋友D说日前在某大酒楼饮茶,见邻桌有青年夫妇和大概是他们在外国结识的老太太一起饮茶。老太太对操作筷子很感兴趣,在那里学用 chopsticks夹虾饺。D说他有个美国朋友,曾花了一些时间学习正确使用筷子的方法,每有机会就要表演一下,还说用筷子是一种艺术,是古老的中国文化的表现。
中国人吃饭用筷子,洋人进餐用刀叉。其实洋人从前没有knife and fork,用的是木片削成的叉。这种木叉从意大利经伊斯坦堡传到英国,是两刺的肉叉 (two-pronged fork)。在此之前,人们吃肉用手,因此对于改用肉叉有人说是“对赐人五指之神的侮辱。”
筷子又叫作“箸”,据说由于箸与住同音。住有停止之意。航船忌停,江苏一带行船的人们改称箸为“筷儿”。筷音同快,不住而快,一帆风顺矣。日语中筷作箸,但读作hashi,和作桥解的hashi相同,似乎和行船有点关系。日谚有“只会拿着筷子吃”指“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中餐桌上每人有一份箸匙 (zhuchi),一双筷子一把汤匙,也许就没有knife and fork那么杀气腾腾了吧?
7. Skeleton in the closet
一天朋友谈及一则大爆“名人”家丑的八卦新闻,说那些家族中人以搬弄“skeleton in the closet”为乐事,难道这些名人家的壁橱中真的有骷髅? 他说的“skeleton in the closet”(英国人则习惯说成skeleton in the cupboard)现在的意义并没有那么可怕。不过据说当年这个习语产生的时候的确指那些有钱人家谋杀了一个人,把骸骨暗藏在壁橱中,不让外人知道,从此 skeleton in the closet 就成了那家人的秘密,后来这个短语用来指不可或不愿外扬的家丑,简称作family skeleton。例如: Many old families have a number of skeletons in their closets which they are loath to discuss(许多古老的家族中有很多秘密,他们不愿谈及这些话题。)
8. Skin off one’s nose
Joe很热心公益,每周固定有一天去做义工。在他的影响下,我也参加了几次。有一次跟他提起如果能到附近的剧院做义工的话,也许会比较有趣。有一天他拿了一份报纸,上面就有剧院要找义工的消息,我打算下班后过去看看,可是不巧碰上那天身体不舒服,下了班躺在床上就不想动了。第二天碰到Joe,问我有没有去,我把实情跟他解释。他听完后说: “No skin off my nose.”我不懂,只好怔怔地望着他,心想,他大概以为我是“叶公好龙”吧。
回家查了俚语词典,才知道skin off one’s nose是与某人有关的意思。Joe是在说我去不去其实"不关他的事",他只是顺便问一下罢了。
注:no skin off sb.’s nose 也可说成 no skin off sb.’s teeth
9. Small beer
Small beer是“小啤酒”的意思吗?难道啤酒还分大小?其实,在英国small beer指的是口味比较淡啤酒,但是在美语中则是“少量啤酒”的意思。比如说夏天有客人来访,问他要喝些什么:Anything to drink?客人就可能回答说:“I’ll have a small beer(给我一点儿啤酒。)”比喻用法中说的small beer,指规模或者格局不大的事物。自以为了不起,不是小人物的人:He thinks no small beer of himself. Be small beer常用作与人比较的表现。 口语中常用small beer作形容词,因此开快餐店的朋友可以说:Ours is a small-beer fast-food joint beside McDonald.
10. Spaghetti
朋友S说,意大利面食pasta,除实心粉spaghetti外,还有通心粉macaroni,宽面条lasagna,有肉馅做小方块形的意大利馄饨(云吞)ravioli,细长面条tagliatelle以及细线状的细面vermicelli(我们将“粉丝”译作vermicelli,原是意大利细面借之名)。
意大利是欧洲第一个吃面食的国家。十三世纪时马可波罗从中国传去制面食方法后,大受欢迎,特别是实心意粉spaghetti,以其容易烹调,可以配上各种佐料, 很快就风行全国。不过那时没有刀叉可用,因此吃的都是无汤汁的实心意粉,便于用手抓送入口。现在的肉汁意粉(spaghetti with meat sauce),是后来才出现的吃法。当然,马可波罗当年在中国也吃过我们的牛肉汤面或者排骨汤面。但是有汤的spaghetti乃至以之作汤的 spaghetti soup,全是后来出现的意粉吃法。
Spaghetti一词源于意大利语spago,意思是一条线。一条意粉是spaghetto,通常用复数的spaghetti。意粉一碟,面条杂乱,因此车辆往来多,交通混乱的街口称为 spaghetti junction。
11. Speaking of the devil
几个同学聚到一起聊天,大家都到齐了,唯独不见Wayne。其中一个说“今天好像没见到Wayne”,另一个接着说“他的女儿放暑假,东西要从宿舍里搬出来,他大概帮忙去了”。正说着,只见Wayne从外面走过来。Joe于是说“speaking of the devil”。几个人乐了起来。我心想Wayne 这个人平常挺老实的,为什么说他是devil呢?于是我悄悄地去问Joe。
原来“speaking of the devil”是一条成语,相当于中文的“说曹操,曹操到”。也就是刚说Wayne 不在,结果他就来了。我不禁惊诧于语言的共通性,因为曹操不是也有“奸雄”的称号吗?中英文在这一成语上有着这样惊人的异曲同工之处。
12.Stolen from ... dealer
高速公路上人车奔驰,朋友突然指着前方一部小轿车,说:“哇!这人好嚣张,贼车还敢挂上招牌!”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不禁哑然失笑,我说:“先生呀!人家车牌上写着 ‘stolen from … Dealer’,是指他这部从… Dealer那儿买来的车,价格低廉,便宜得像偷来得一样。” 这是一种美式幽默广告手法,吸引顾客去… Dealer那儿买车,不是贼车啦。
13. Sweet tooth
我最害怕看牙医,但是因为有一颗蛀牙让我实在疼痛难忍,所以只好鼓足勇气,到牙医诊所挂号。当医生为我检查的时候,他问我:“Do you have a sweet tooth?”我很无辜地回答:“I had a doughnut this morning before coming here. I brushed my teeth. There is no sweet tooth.”他听了后摇摇头,便开始替我补牙。 很敏感的我,知道可能答非所问,闹了笑话,但是却百思不解。我懂 Sweet 及 Tooth 这两个单字,但把这两个字放在一起合用,我就不知道意思了。回家查了字典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sweet tooth的意思是“爱吃甜食”。
14.The Hong Kong dog
一次在一堂电脑课上,铃响后,系里的女秘书突然跑到教室来宣布:“Dr. Walker has a touch of the Hong Kong dog and will be here a little bit late.” 听完宣布后,我一脸正经地向坐在隔壁的美国朋友抱怨说:“Dr. Walker 怎么可以抚弄他的爱犬以至于来不及上课呢?”老美听完后居然大笑着说:“真是太好笑了!The Hong Kong dog 并非指一种狗,而是指某人吃坏了肚子、拉肚子的意思。”这一解释让我尴尬得无地自容。
15. Throw the book at Somebody
和先生从car wash(洗车场)里开出来,车上的水珠还依稀可见,这让先生想起一件事:曾经有一个美国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开车,时速达100多英里。警察当然把他截下来。在法庭上,他辩解之所以开快车,是因为想让风尽快把刚刚洗过的车吹干。我听了好笑,更好奇结果如何。先生答曰:结果是“They threw the book at him”。我不禁诧异,想像着他被“书砸”的样子。原来并非如此,“Throw the book at somebody”是指给某人最大极限的惩罚:charge someone to the full range of law。如果法律是一本书,那么这本书中所有被违犯了的条例,他都将为之遭受最严重的惩罚。 7-10-2009 英美两国判例法之比较——董茂云![]() 英国的判例法,是从中世纪英国威斯敏斯特法院的司法活动中产生的。中世纪,英国的法官是作为国王的特权使者到各地巡回审判的,有很高的社会威望,他们逐步取得了“造法”与司法之独立地位;十七世纪,法院协助议会反击英王专权,在议会主权确立之时,也维护了法院的传统权威。英国历史的特殊性导致了法官的独立性和权威地位,从根本上奠定了法官“造法”的基础,从而成为判例法传统在英国形成和延续的最根本的条件。近代随着英国的对外扩张,判例法(主体为普通法)传播到了美国,使美国成为除英国以外世界上最典型的判例法国家。 一、美国对英国判例法的继承
17世纪初,美国开始了殖民时期,殖民地居民在实际生活中迫切需要法律,鉴于英国普通法的复杂、保守,存在着普通法继受方面的许多困难,大多殖民地都制定了具有最低限度必要规则的法律,英国法不过是填补其缺欠的次要法源。18世纪后,随着英国对殖民地统治的加强及殖民地熟悉英国法人数的增加,英国法在北美殖民地的影响显著增长。〔1〕
18世纪中期,美国爆发独立运动,美国人以英国普通法为武器进行了斗争,1774年的《权利宣言和怨由陈情书》就是公开主张美国人在普通法上权利的文件。随着美国独立,美国法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法律。其后,几经曲折,至19世纪,终于确立了判例法传统。
直至19世纪中叶以前,在美国明显存在着承袭英国普通法和进行法典编纂的两种倾向。19世纪中期在纽约州围绕法典编纂所展开的激烈争论就集中体现了英国法与大陆法传统之间的冲突。当时,纽约州宪法规定要起草“成文的、系统的法典”。律师菲尔德作为法典编纂派的代表,坚决主张法典编纂,认为法典能使法律具有固定性、确定性和预先可知性,反对法官象英国那样成为立法者。美国律师公会会长卡特则领导了反对法典编纂的一派,他认为,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来自习惯,判例只表明公众对社会习惯的认可,因而法官只是发现法律而不是立法,相反,法典编纂会妨碍法律的成长。这两种倾向的斗争,以普通法一方取得胜利而告终,美国在整体上确立了判例法传统(除路易斯安纳州)。
18、19世纪的美国也受到了大陆法系法典编纂运动的刺激,开始制定法典。1787年制定的联邦宪法可谓西方近代第一部成文宪法典,它现在仍然是美国最重要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与此同时,一些州也制定法典。但是,和英国没有能够法典化一样,除路易斯安纳州外,美国联邦和各州均未实行真正法典化。19世纪末期开始,美国兴起了统一各州法律的运动。其一,成立了“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目的是就各种议案起草统一各州法律的立法案,劝请各州采纳。在它起草的大约60多个统一法案中,《统一票据法》、《统一销售法》、《附条件销售法》等一些商事统一法律被许多州采纳。同时,1926年颁布了美国法律汇编,或称“美国法典”,它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法典,是现行的美国联邦法律的系统汇编。其二,1923年成立由法官、律师以及法学家组成的“美国法律协会”,其目的是正确地重新编纂现行判例法,其成果称为“重述”。但“重述”也不是法典,没有法律效力。它所综合整理的都是一些公认的判例法原则,在实践中经常被法院参考引用。
判例法传统在19世纪之所以能在美国取得胜利,主要原因是:第一,从经济上看,美国随着商业的兴起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求有一种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来调整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但在当时尚无一套独立的美国法律体系可以替代外来法的作用。从历史上看,英国法曾经是北美殖民地具有最高影响力的外来法,在独立战争前,英国普通法便已经在殖民地的立法、司法和法律教育中打下了烙印。18世纪后的英国也迎来了它的商业经济时代,英国法为了适应时代需要,经过19世纪30年代的边沁改革,克服了许多封建残渣的影响而完成了近代化,因而也易于为美国人所接受。第二,从政治上看,北美的英国移民在与英国政府及其殖民地的代表进行的激烈斗争中,他们所用的法律武器却是所谓“普通法上的权利”,用以保卫自己,反抗英王专制,可见,同英国本土的独立斗争,在某种意义上倒促进了美国对英国普通法的依赖。第三,从文化上看,由于当时在美国居民中多数是讲英语的英国移民,共同的语言和民族传统对接受普通法传统起了决定作用。而且当时在美国流行的法学书籍大多为英国法著作。科克的《英国法总论》和布拉克斯通的《英国法释义》等在美国问世,其销量几乎与在英国一样多。因此,英国法很自然地渗入美国。第四,美国法官、法学家的著书立说和实践活动也促进了19世纪判例法传统在美国的确立。美国法在事实上与英国法有渊源关系,美国独立后,在英国培养出的或在美国大学中培养出的法官和法学家,能够掌握技术性复杂的英国法,并研究英国法资料,发表追随判例法传统的重要论著,积极推动美国对英国法的继承。这些著作,大部分以英国法为基础,一面把英国法同美国国情加以对比,一面发展了英国的法理。这些著作在法律界广泛流传,法官们从中找到了最宝贵的美国法的解说,使各州法院分离的、地方化的倾向得到抑制,从而最终完成了对英国判例法的全盘继承。〔2〕
二、英美两国判例法的共同点
首先,英美两国均以判例法为主要法源,判例法又包括普通法和衡平法。普通法是13世纪英国威斯敏斯特法院通过判例形成的统一习惯法,它一直是英美法的基础渊源。衡平法是14世纪后为了缓和普通法的保守性和给当事人提供急需的法律救济,由大法官根据“公平正义”的自由心证原则灵活审理有关财产的案件,积累判例形成的特别救济法。普通法为英美判例法的主体,衡平法则起到补漏的作用。英美判例法均呈现出普通法和衡平法二元化的机制。 其次,英美两国都坚持“遵循先例”原则。判例法传统的生命力就在于“遵循先例”原则,一方面,判例法的原则可经过法官的具体解释灵活地运用于各种后来的案例,从而丰富和发展判例法;另一方面,职业化法官和律师在“遵循先例”原则约束下深入判例丛林去寻找他所需要的法律原则,通过对法律原则的总结、运用,发展了判例法特有的观念和诉讼方法。
判例法“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下级法院受上级法院司法先例的约束,多数上级法院受自己司法先例的约束。在各级法院的层次中,上级法院的先例约束下级法院,英美都一样。当下级法院的法官不赞成上级法院的相关先例时,他可能会考虑根据事实加以区别的方法或其他法律方法规避这个先例,但通常他会坚决遵循先例,即使这意味着他必须作出他认为是错误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
(1)中间层次法院的先例有被上级法院推翻的可能性,因此,它仅有相对的权威,但终审法院的先例则没有这种可能性,因此具有绝对的权威。不过,对于下级法院来说,它们都是有约束性权威的。
(2)这里说的上下级法院,是指同一系统而言的。例如,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和上议院是同等的终审法院,但前者不是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上诉的上级法院,因此其先例对这些法院没有约束力。不过基于劝导性的权威,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先例事实上也受到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尊重。同样,苏格兰、爱尔兰、自治领地等的最高法院的先例,美国联邦及各州最高法院的先例,在英国虽然也被经常援用,但对英国法院并无约束力。它们仅仅是劝导性先例,而不是约束性或权威性先例。
(3)虽然没有同一系统上下级的关系,也会产生先例约束力的情况。在美国,从马萨诸塞州分离出去的缅因州、从弗吉尼亚州分离出去的西弗吉尼亚州,马里兰州割让出的哥伦比亚特区,均受分离以前州的最高法院先例的约束力。在州际私法问题上,适用其他州及其他法域的普通法时,需遵循该州最高法院先例的约束。同样,联邦法院在处理不同州公民间的诉讼适用所在州的普通法时,应受该州最高法院先例的约束。〔3〕下级法院的先例不能约束上级法院。如果下级法院的先例违反制定法或不合理时,上级法院有权将其变更。然而,作为实际问题,经过长期反复而产生的下级法院的先例,在终审法院第一次有争议时,考虑到法的稳定性,上级法院也不愿轻易推翻它。一般说来,上级法院的先例不仅约束下级法院,而且也约束它们自己。
第三,英美两国都承认劝导性判例的作用。劝导性的判例,包括不同管辖权下的法院之判决,其劝导力强度,主要取决于:判决意见的逻辑性及判决结果的合理程度;判决揭示的法律原则是否受到其他管辖权的法院支持;作出判决的法院与撰写判决意见的法官的声望;法律以及法院所在辖区的环境的类似程度。判决的劝导力越高,其影响力自然就越大。但是,一个判决仅具劝导力而无约束力,判例原则的效力便不适用。如果法官遵循一个劝导性判例,这当然不是基于遵循的义务,而是出于对有着共同判例法传统的其他法院法官智慧和经验的尊重。〔4〕
三、英美两国判例法的区别点 第一,虽然英美两国均以判例法为主要法源,但就判例法的主导性地位而言,美国不及英国。英国是普通法系判例法的发源地,长期坚守判例法传统,判例法的主导性法源地位不曾受到来自制定法的有力冲击。美国虽以判例法为基础,但建国初期就显示出比英国更加重视制定法的倾向,在后来的发展中也出现过欧陆型法典或法规取代判例法的倾向,19世纪末以来美国的制定法远比英国要多得多,作用也越来越重要。美国伊利诺斯大学比较法教授彼得·哈伊认为:“美国现在的法律制度既不是一个纯粹的判例法制度,也不是仅有法律或法典编纂构成的,倒不如它是一种混合制度”,将美国的法律制度称为一种混合制度虽有些过分,但美国判例法的主导性法源地位已受到来自制定法的强烈挑战,确已成为事实了。 第二,虽然英美两国的判例法大体一致,但就国内判例法的统一性而言,美国不及英国。由于国情的差异,美国在继承英国判例法时,已有了美国化的发展。就普通法而言,它在英国法的法源中是第一位的,近代的契约法、侵权法、财产法等都是从普通法里发展起来的。普通法始终是适用于全国的统一法。但在美国一般说来并不存在全国统一适用的联邦普通法。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布兰代斯在1938年埃里铁路公司诉汤普金斯案件的判决中宣称不存在联邦普遍适用的普通法,从此,一切诉讼案件除了联邦宪法或国会的法律已作出规定的事项外,均应适用某一特定州的普通法。可以说,美国有五十个州的普通法。尽管从理论上说普通法因州而异,但各州的普通法都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每个州又有解决州际法律冲突的专门制度,各州普通法实际上分歧不大。美国的法学家们更是试图阐明普通法的一般原理,以求实现各州普通法的基本统一,并由州法院去形成和发展美国普通法。因此,美国普通法的形式,较之英国普通法更为复杂。不过,美国的普通法比较灵活,不如英国那么保守、僵硬,很少需要衡平法的补救。
第三,就坚持遵循先例原则的严格程度而言,美国也不及英国。英国上议院曾严格遵循自己早先判决所确立的先例,这是在1898年的伦敦电车公司诉伦敦市政府一案的判决中所确立的立场。这种情况一直到加德纳大法官在1966年7月26日所作的上议院声明后才加以改变。 声明认为,如果对判例太僵硬地依循,就可能在特定的案件中导致不公正,并且还会不适当地限制法律的正当发展。因此上议院建议:改变他们习惯的作法,一方面把上议院以前的判决看作通常具有拘束力,而当它(上议院)认为背离一项以前的判决是正当的时候,它就背离该判决。”〔5〕英国高等法院原则上也受本院及同一级旧有法院先例的约束。 唯一的例外是,当某一先例明显违反制定法或明显不合理时,高等法院有拒绝遵循这一先例的自由。但考虑到法律的稳定性,高等法院不会轻易行使这种自由。〔6〕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和各州最高法院,普遍具有推翻其本身以及其下级法院判决的权力。甚至美国的各中级上诉法院大多也行使这样的权力。它们主要以理由不充分、先前法院对判例的误解以及与新建立的社会伦理道德观不符等理由,大胆推翻不适当的先例。同时,各级法院的法官,对忽视约束性的先例,普遍拥有较广泛的权力。 29-9-2009 四大名著译本遇尴尬书名(陶雨楠 章磊)![]()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有着辉煌的文学遗产。然而,中国的许多古典文学瑰宝由于翻译问题,无法在全世界流传。例如堪称“中国儒家文化原点”的《五经》,由于缺乏权威的现代译本,始终难以在世界范围内传播。 不久前,国家汉办在北京宣布,将组织海内外相关领域学者共同翻译《五经》,并计划在三年半内首先推出英译本。这也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政府首次在世界范围内组织开展对中华核心文化典籍的翻译工作。
其实,早在两个世纪前,中国著名的古典作品就已经传入西方各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东西方文学的发展,其中就包括四大名著。然而,译者对作品的理解有误差、翻译存在错误等问题,导致中国的古典作品并不能“原汁原味”地呈现给国外的读者,反而经常会闹出一些笑话。
《西游记》:唐僧与观音谈恋爱?! 《西游记》最早英译本书名《圣僧天国之行》,翻译者是蒂莫西・理查德,书的内封题为“一部伟大的中国讽喻史诗”。这是根据邱长春的《西游证道书》翻译的。 阿瑟・韦理的英译本 《猴》,在西方被公认为是水平比较高的,有评论称赞韦理的译文能传达原文的风格,所以这一译本曾多次再版。韦理在为此译本所作的序言中说:“《西游记》是一部长篇神话小说,我的选译文大幅度缩减了它的长度,省略了原著插进的许多诗词,这些诗词是十分难译的。书中主角‘猴’是无可匹敌的,它是荒诞与美的结合,猴所打乱的天宫世界,反映的是人间封建官僚的统治,这一点在中国是一种公认的看法。 ”
在英译本之前,早在1831年就有《西游记》的日文译本《通俗西游记》,其后英、捷、波、俄、西班牙等国译本才相继问世。翻译家将书名译得五花八门,除了理查德的《圣僧天国之行》、韦理的《猴》之外,其它译本有 《猴王》、《猴子取经记》、《侠与猪》、《神魔历险记》等。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电视台还曾播放过根据《西游记》改编的4集电视剧。在剧中,观音竟然和唐僧谈起了恋爱,还有俩人亲吻的镜头。不少中国人看过后,评语都是“可笑”和“荒唐”。今年6月又有消息说,美国著名导演斯皮尔伯格已开始着手进行《西游记》的改编工作,又一部美国版电影《西游记》即将面世。但是曾成功饰演过孙悟空的中国演员六小龄童对此却深表忧虑:“我担心他把‘孙悟空’拍成‘金刚’! ”
《水浒传》:林冲扈三娘情深意笃?! 《水浒传》早在300多年前就流传到东西方各国,在17世纪的江户时代传入日本,后被译成英、法、德、意、匈、捷、波兰等12种文字。其中,日本就有18种日文译本。 有一些译本为了迎合市民的喜好,歪曲了书中的人物形象,如把林冲和扈三娘写成了一对情深意笃的情人,矮脚虎王英成了情场失败者。据悉,日本保存了多种版本的《水浒传》,其中甚至有若干在中国早已失传的版本。
西方最早的《水浒传》全书译本是德译本,书名《强盗和士兵》,译者是爱林斯达。这位译者并不懂汉语,他仅根据一位中国留学生的口述整理,又进行了大胆的加工,结果闹了不少笑话:比如把李逵的故事错安在武松的身上,变成了戴宗整武松,武松还会摇头晃脑吟诵白居易的诗等等。
英译本中,译得最好的是193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在中国长大的美国女作家布克夫人 (中文名字赛珍珠)的译本,书名《四海之内皆兄弟》。她自幼来中国,和中国老师谈中文经典,精通中国文字,熟悉中国社会。 1938年,赛珍珠在诺贝尔奖授奖仪式上所致答谢辞便是以《中国小说》为题。她说:“中国的古典小说与世界任何国家的小说一样,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一个真正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应该知道《红楼梦》、《三国演义》这样的经典之作。”1933年译本出版后,连鲁迅在给友人信中都称赞∶“近布克夫人译 《水浒》,闻颇好。”因赛珍珠的译本是用英文译成,又较忠于原著,故很快又传遍欧洲,使欧洲也有了比较完整、可靠的译本。
《红楼梦》:黛玉是“放荡的女人”?! 《红楼梦》在国外已有十几种文字共23种主要版本,受到各国读者欢迎。世界各国较重要的百科全书,都有专条介绍。美国的《美利坚百科全书》称赞《红楼梦》为“世界文坛的一座丰碑”。 《红楼梦》最先传入日本,但最早翻译 《红楼梦》的却是英国人。1842年,英国人汤姆将几个章节译成英文,书名《红楼梦幻》。此外,英国汉学家戴维・霍克斯等人也翻译了五卷英译本,书名《石头记》。 《红楼梦》俄译本书名为 《红楼阁里的梦》,法译本则叫《庄园里的爱情》,这些译名着实充满了欧洲式的浪漫情调。
作为古色古香的中国名著,对于中国人来说,《红楼梦》的真正意涵也需不断反复揣摩,才有可能摸索到曹雪芹想要表达的一丝线索。不少红学家毕生研究 《红楼梦》,欲从各个角度对其进行考证。因此,意义之高深,翻译的难度,让《红楼梦》在外国人的译文顿失了原文的意境,甚至被理解错误。
在早期英文版本中,黛玉被翻译成Black Jade,即 “黑色的玉”。Jade(玉)在英文中有两个引申义,一有“放荡的女人”之意,另一个则是妓女。除了人名翻译,早期英译本在人物宗亲、语言文化、典故、宗教等方面也存在错译、误译等问题。这些错误不仅导致了西方读者的误解,也对古典文学、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造成了障碍。
《三国演义》:“三国热”势不可挡 《三国演义》被人们称为跨越时代、跨越民族、跨越国度的“三跨越”作品,不仅在我国家喻户晓,在世界上也广为流传。 早在1689年,日本人湖南文山就把《三国演义》译成了日文,这是《三国演义》最早的外文译本。三百年来,《三国演义》已经被亚、欧、美诸洲各国译成多种文字,全译本、节译本共达六十多种。
各国学者均给予《三国演义》高度的评价。 《三国演义》中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特别是忠贞机智的诸葛亮和刚烈勇武的关羽,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和尊崇。各国人民有关《三国演义》人物的种种传说,饱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深厚情谊。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影响的扩大和《三国演义》研究的深入,国外又出现了持续不衰的 “三国热”。尤其在日本,《三国演义》的流传之广,影响之大,简直令人惊奇。在湖南文山的《三国演义》日文译本出版后,新的日文译本不断出现,总计超过二十种,而且多次再版。各种译本加起来,发行量至少是几百万套。
日本的《三国》研究著作多达几十种。要论“本体研究”,日本不及中国;但从人际关系、经营管理、商战谋略等角度进行的“应用研究”则似乎比中国更活跃。日本的“三国迷”遍及全国,他们自发组织的“三国迷俱乐部”就有上百个。在其他一些亚洲国家,“三国热”同样势不可挡。但由于文化传统不同,在欧美国家,《三国演义》的传播远不如亚洲那么广泛。
多部名著遭遇尴尬书名 除了四大名著外,还有许多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被翻译成多国语言,流传世界各地。 清代蒲松龄的小说集 《聊斋志异》,有英、法、德、日、匈、波、爱沙尼亚、丹麦等20多种文字译本,其中日文译名为《艳情异史》,英文译名为《人妖之恋》。更为惊异的是意大利文译本,叫《老虎做客》。凭着这部巨著,蒲松龄与法国的莫泊桑、俄罗斯的契可夫并誉为 “世界短篇小说之王”。
美国洛杉矶波摩纳学院的白亚仁博士从1977年开始接触 《聊斋志异》,在谈到《聊斋志异》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时,白亚仁认为,无论从内容还是创作手法上,都享有非常崇高的地位,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
兰陵笑笑生所著的《金瓶梅》,自问世以来,由于内容触犯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敏感的神经,被长期列于禁书的黑名单上。然而,《金瓶梅》却受到了国外学者的高度重视,原因在于它是“中国第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
《金瓶梅》从19世纪中叶就开始在欧洲传播,欧洲最早译本是苏利埃。德莫朗的法译本名为 《金莲》;德国汉学家弗库恩根的德文译本名叫 《西门庆与其六个妻妾奇情史》;如今,西方有英、俄、西班牙、瑞典、芬兰、捷、南斯拉夫等译本。 27-9-2009 法律英语中的求同型近义词![]() 英美法规、法律文件(包括契约、遗嘱、信托协议等)中经常有一个句子中出现几个近义词并列的情况;在理解和翻译上造成棘手问题。在原来只需要一个词表达之处,经常连用几个近义词,学者评论说:“(法律语言里)如果能串上六个词,似乎从不肯用一个字”。以下四个例句便来自实际的英文合同文本和法律条文,笔者将以此四句为例,对英美法律语言中的近义词堆积问题加以阐述。
例 A:In the course of interpreting or constructing the contract,… 例 B:Any Crown Servant…… solicits or accepts any advantages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se. 例 C:……Any such advantages as is mentioned in this Ordinance is customary in any profession, trade, vocation or calling. 例 D:The seller shall pay all the custom duties and tariffs for export of the Equipment. 上述例句的划线部分就是本文所指的近义词堆积部分。这样的句子在英美及香港法律语言中是屡见不鲜的。香港回归后,大量英文法律、文件有待于翻译成中文。如何处理好此类的近义词堆积,将具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从此类近义词的性质入手,着重分析其中的求同性近义词,并对近义词问题的解决提出一管之见。 一、近义词的两种类别
1.求异型近义词 这种类型的近义词着眼点在各近义词的意义差别部分。前述例句 A、 B 均属此类。 A 句中,interpret 与 construct 两词都有解释的意思。但 interpret 侧重于依文件起草背景来确定起草者真实意图的一种较自由的意图解释法,而construct 是指严格按字面意义进行解释的文意解释法。并列使用这一对近义词的目的是在其差别意处,谋求表达两者相异的意思部分。翻译时就不能拘泥于现成的英汉词典所列的汉语意项,而要使用能体现出差别对立的合适的中文词,这才是真正信实的译文。能体现二者差别的译文应为意图解释(interpret) 和文意解释 (construct)。 B 句中的 solicit 与 accept 情况亦同,两字均有“接受”的意思,其差别点在于solicit 侧重于招致和勾引(别人的行贿),而accept 侧重于接受本身,所以能体现二者差别的译文应为“招引”(solicit)与“接受” (accept)。 求异型近义词在近义词中占主要地位,法律家使用这些有细微差别的词是为表达在法律上的不同意义,翻译时亦须传达原文想要表达的词间差异,方为信实的佳译。 2.求同型近义词
在法律语言中使用的近义词并不都是求异型的,因为英美法律的特殊历史背景,在英美法律语言中存在着一类很特殊的近义词类型,笔者称之为“求同型近义词”。 与求异型近义词相比,求同型词是少数,但对这一类近义词的理解却比求异型要复杂,对译者的要求也更高。由于理论界对此类近义词缺乏研究,就笔者所知,迄今尚未有论述这一问题的文章,所以法律实务界在文本翻译时,当遇到这一类近义词时往往胡乱处理,许多译者往往挖空心思罗列出数量相当的中文近义词敷衍了事,结果使译文与原文差距很大。 与求异型近义词相反,求同型近义词所追求的效果不是为表达各词之间的差别意义,而是为了表达它们的共同意义。上述的 C、D 两句就属此类。先分析一下C 句,该句中有 profession/trade/vocation/calling 四个近义词,这四个近义词既有意义重叠的部分,也有意义差异之处。 按照OED 的解释,“职业”是四词的共同义项: Profession: Any calling or occupation by which a person habitual1y earns his living. Trade: Anything practised for a livelihood. Calling: Ordinary occupation, means by which livelihood is earned. Vocation: One's ordinary occupation, business or profession. 这四个词也有差别义项。Profession 可特指神学界、法学界与医学界人士,有时亦指军界人士(Applied spec. to the three learned professions of divinity, law and medicine, also to the military occupation);Trade 可特指商人与熟练的手艺人 (Usual1y applied to a mercantile occupation and to a skilled handicraft); Calling 与 Vocation 都曾有神职、神圣事业的意思,下面这个句子就应从此意思上理解:In some quarters, the missionary's life is regarded as a profession rather than a vocation. 这四个词罗列在句子中,应该怎么理解呢?如果按求异型的处理方法,就应该把他们的差别义项表达出来。但笔者认为这四个词是求同型近义词,对它们的处理与求异型恰恰相反,它们所要表达的不是互相间的差别意义,而是其共同意义,换句话说,在这儿虽然使用了四个词,表达的意思却只是它们的共同义项——职业。 例句 D 中的 custom duties and tariffs 也是求同型近义词,所以两个词表达了同一个意思——关税。 这种类型的近义词乍一看确是令人十分费解,因为这是英美法律语言中一个十分独特的语言现象,在英美其他领域的专业语言中似都不存在,而且在其他国家的法律语言里也没有类似现象。它存在的原因只能从英国法的历史上去寻找。 二、求同型近义词的历史渊源
英国是普通法国家,法院在法律的制定和发展过程中有着主导地位,但国会的制定法在13 世纪后也开始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制定法的发展必然就造成了对法院权力的限制,从法院角度来看自然不会乐意接受,但体制上的限制又使法院不得不服从立法机关的意志,法院的这种矛盾心态在对国会制定法的执行过程中得到了最鲜明的反映:法院一方面在口头上表示坚决执行制定法,而另一方面却在实际执行中千方百计地设法施加自己的影响,削弱国会的权威。在制定法执行的整个操作过程中,法院利用了其中关键的一环——法律的解释。 即使在现代司法制度中,法院对法律的解释也一直是法律适用不可或缺的一个步骤,它或多或少带有一些法院的主观色彩也是被公认接受的,一个明证就是对于法院在作解释时的尺度掌握一直是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课题被加以讨论,但是所有的这些都是基于一个前提:法院的解释意图必须是善意的。但是如前所述,中世纪的英国法院使用法律解释的目的是要与国会争夺权力,再加上当时国会颁布的法规行文措词非常粗疏,更给了法院以可乘之机,所以就造成了这种情况:法院借自己拥有的解释权按自己的意愿任意解释法规,随意增减法律内容,歪曲解释法律。举例来说,如果某法规可以合理地应用于几种情况,但由于措词的问题,成文的法条没有明确涵盖各个情况,或者是法条中的用词有多种解释,那么,法院就可以在法律解释的掩护下将法规的涵盖面按自己的意愿作任意的放大缩小。以上述 C 句为例,该句是从香港《防止贿赂条例》中取出,整句大意是说被告人不得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说成是某职业的行内惯例。如果职业用profession来表达,设想在英国中世纪,法官就完全可以作出歪曲的解释。因为,如前所述,profession 既可指所有的职业,也可指一些特殊的职业,在这儿立法者的原意当然是将profession 作广义用,但是法官在解释时,就可以利用词的多义性,将法规解释为只适用于 profession 的狭义义项,从而大大偏离立法者的原意。同理,如将trade、calling或 vocation 单个使用的话,也都有被歪曲解释的危险,因它们与profession 一样,除共有“职业”这一广义义项外,也都有各自的狭义义项,所以也难逃与profession 一样的命运。 后来,这些法官专横的事情发生多了,立法者也就逐渐懂得了其中的奥秘,其实法院能通过解释来歪曲立法者的原义,关键还在于法规的措词不够明确,使法院有空子可钻,如果把法律语言像网一样收得很紧,法院就不得不服从立法者的意志,所以立法者就开始把近义词堆积起来,尽量堵住所有漏洞,结果产生了措词非常繁复的法规。美国学者举过这样一个典型例子:有某一很简单的规定,意思说:“工业委员会应该制定规则以保证安全处理气体”,在法规里就会变成这样的语言: 委员会应该为以油槽拖车储藏、处理、使用和运输用于燃料目的的液体石油气体的设备的设计、制造、放置、安装、操作、修理和维护以及用于上述气体的气味散发查明、规定并勒令遵守合理的标准、规则或条例,以使得这些设备安全。 一个简单的意思竟表达成了如此复杂拗口的长句,无怪乎学者评论说“这种法规是镶嵌物、拼凑物,是由几十个琐碎的词语组成的”。 虽然今日之英美早已没有法院恶意解释制定法的情况,但是崇尚繁复的立法语言已成为一种传统在英美法里扎下根来了,即使像美国的《合同法重述》这个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本,它的行文措词还是极其细致复杂的,与大陆法国家合同法典的概括性风格完全不同。传统的力量是十分强大的,即使中世纪遗存的“求同型近义词”,从当今英美司法制度的运作看已毫无存在之必要了,但它还是活跃在大量的英美法律、法规和遗嘱、契约、信托协议等法律文件之中(包括受英美法影响的国家和地区,如我国香港),文首的C、D 两个例句就是笔者从手边现成的一个香港现行法律文本和一个美国的国际贸易合同文本中取出,此类近义词之比比皆是由此可见一斑。 三、求同型近义词解释方法建议 由于求同型近义词大量存在于香港法律、法规和英美的国际商事合同之中,要对这些文件翻译就必然会面临如何处理这类近义词的问题。应该说这个问题相当棘手,其困难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对求同型近义词的判断。在形式上,求同型与求异型近义词完全相同,并无二致,但此二者的功能和意义却正好相反,所以对此二类词作出正确的区分是准确翻译的基本前提。但是区分二者的标准是什么呢?依笔者看,这儿是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唯一的方法只能靠翻译者推敲琢磨文本制定者的意图。当然,这种推敲并不是作胡乱猜测,而应是有根有据的:对于法律、法规而言,推敲根据是立法理由书和其他立法前期相关准备材料;而就合同而言,双方有案可查的谈判资料就是最重要的根据。 无疑,要对两类近义词作出正确区分是一个难度相当高的工作,它是对翻译者综合素养的极大挑战。 第二,如何翻译求同型近义词。在区分出求同型近义词后,紧接着的问题就是如何用准确而精炼的中文来表达求同型近义词的含义。求同型近义词的翻译难度比求异型近义词的翻译难度大得多,因为求异型的目的在于表达各词意义上的差别,那么只要译者能识别出这差别之所在,再在汉语中找到有对应义项的词,翻译即告成功。求异型翻译之所以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就在于译者所要寻找的汉语词只要在一个义项上对应即可。再以文首句A 为例,对 interpret 和 construct 两词,只要译者能判断出前者是倾向于从文件基本精神出发的较自由的解释,而后者是拘泥于字面的严格解释,那么,接下去的任务就很简单了,他只要在中文中找到两个词来对应这两个意义就可以了,所以前者可以译成“意图解释”或“自由解释”,而后者则为“文意解释”或“严格解释”。 而求同型的翻译则困难得多、因为使用这种类型近义词的目的就是要异中求同,所以每个词都至少有两个义项:一个是“同”,即名词的共义,另一个是“异”,即各词自身的其他特殊含义。在求异型的翻译时对这两个义项的处理方法是舍其“同”而存其“异”,只须照顾近义词的差别义项即可;但对求同型而言,如要舍其“异”而存其“同”的话",那岂不是要一个词重复几次,那简直是荒唐可笑了,所以如果要追求完美之译文的话,那就必须“同”“异”两个义项兼顾了,但是这种同时照应两个义项的语言对应是不大可能的。例如,翻译profession 时,对应的中文词既要有广义的职业一意,又要有能特指医生、神职的另一意义,这简直是要天造地设才行! 因为严格的两意对应的翻译之不可得,那么有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方法:只顾一头,只顾“同”而自由放任“异”,即每个译词只保其含有共同的义项,而不管另一头是否天差地别。有译家著书示范如何处理本文例句C 四词,将其译为:是任何职业、行业、事物或业务的惯例。这四个中文词虽均有“职业”之共同一意,但与原文距离已颇远。如果只看中文,任你哪位译家大腕也难以揣摩英文原文究竟如何?如此译法,虽也能解决一些问题,但缺点很明显——不免流于文字游戏,几乎是完全脱离原文而在中文中另起炉灶;此外,更重要的是,对中文读者的理解人为制造麻烦。 成功的翻译既要考虑是否与原文等价,也要兼顾目标读者的理解。首先,要做到与原作等价。这不仅是形式上的,而更重要的是内容上的。求同型近义词所要起的实质目的是表达它们的共义,这是内容上的要求,而几个近义词的堆积仅是一个形式上的问题,其次,要考虑到目标读者。为使读者最大限度地理解原文信息,克服文化障碍是译者不可旁贷之责。求同型近义词这一英美法律语言上的特殊现象如不经译者作适当处理,读者自会坠入云里雾里,不知原文罗里罗嗦意在何为。所以,我的建议是在处理求同型近义词时,译者要担起责任来,判断出其追求的共义,然后直截了当地用一个中文词表达出来,职业就是职业,关税就是关税,直截了当。当然,为了少数专业人士之需,且为保险之故,不妨将英文原文用括号罗列在后,以备查。 29-8-2009 中国文化走出去 急需迈过翻译坎(李蓓、卢荣荣)
中国文化走出去 急需迈过翻译坎
“中国儒家经典著作《五经》将被翻译成9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传播。”近日在北京召开的《五经》研究与翻译国际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上,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将组织海内外学者共同翻译《五经》,并计划3年半推出英译本。这是我国政府加强对外文化传播的又一新举。然而,业内专家认为,目前中国文化的世界影响力,仍无法与中华文化自身的内涵和底蕴媲美,文化翻译工作任重道远。
有国际影响的译著凤毛麟角
近年来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和传播大量“入超”,文化赤字较大。以出版业为例,我国出版业进出口贸易一直呈逆差状态。据统计,2007年全国图书、报纸、期刊累计进口2亿多美元,累计出口仅有3700多万美元;在版权贸易方面,2008年中国引进图书版权15776种,输出图书版权2440种。
“版权贸易上的逆差由诸多因素造成,但归根结底还是翻译问题。”中国外文局副局长黄友义坦言,中国图书乃至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翻译工作是唯一一座桥梁,同时也是一道屏障。中国文化能走出去多远,很大程度取决于翻译的效果。
有关专家分析,能否用地道的外文、用外国人能理解的方式,贴切地表达中文原著的意思,是中国图书在国际市场上有无立足之地的关键。
以文学作品为例,目前中国作家的作品在国外读者中的影响并不乐观,由于“中译外”的滞后,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无法译成地道的外文,难以出版。曾获得老舍文学奖的长篇小说《受活》,2004年底分别与日、法、意、英4国出版机构签订了版权输出合作协议,因为翻译的问题,4个译本至今无一问世。
“在国外书店,经常看到介绍气功、菜谱的中国图书,而体现中国文化价值的译著却凤毛麟角。”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张西平感叹。
中译外高端人才奇缺
“中国图书在国际市场上表现不佳,除了受到中西文化差异的限制,深层次的原因是人才问题,特别是高水平中译外人才的匮乏。”黄友义强调,如果跨不过这个坎,中国文化就不可能大踏步走出去。
据统计,目前中国在岗聘任的翻译专业人员约6万人,另有数十万人以不同形式从事翻译工作,但是现有的翻译人员无法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中译外工作需求。翻译工作者一般擅长把外语翻译成自己的母语,而将母语翻译成外语,被公认是一项高、精、尖工作,能够胜任中译外工作的高端人才严重不足,估计缺口高达90%以上。
目前,从事中译外工作的中坚力量主要是老一辈翻译家,优秀中青年译者严重不足,翻译队伍“断层”令人担忧。
此外,社会的误解也使翻译工作受到不少阻碍。“外语专业出身不一定就能当好翻译。人们常常误以为懂外语就能做翻译,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误区,社会上缺乏对翻译质量的有效管理和监督,致使译著质量下降问题日益突出。”黄友义说。
需加强合作“借船出海”
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译外人才队伍成为业界共识。
黄友义提出,加强翻译人才培养和翻译实力,应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政府应从作品翻译数量、品种、人员组织、培训到作品发行及市场运作等环节制定一系列总体规划,为目前较为分散的中译外工作体系提供明确的指导思想。
同时,为了培养中译外青年人才,提高翻译的高等教育水平迫在眉睫。“但在短期内人才缺口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海外汉学家可以成为我国文化翻译队伍中的一支有生力量。”海外汉学研究专家张西平认为,国外的汉学家既精通自己国家的语言,又了解中国文化,我们可以组织一批这样的海外汉学家参与中译外工作,并加强与国外出版社的合作,“借船出海”,扩大中国图书的海外影响。
当前,针对中国文化翻译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其中“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自2005年实施以来,共资助出版中国图书翻译项目990种、1381部,涉及36个国家的156家出版社,推荐目录的图书已达2000多种;中国外文局和中国翻译家协会正在筹划组建专门的翻译研究机构,将团结文化、传播和翻译界精英,开展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 28-7-2009 翻译:要保留作家的文字气质(姜小玲)![]() 美国翻译家葛浩文与中国作家毕飞宇在香港书展上对话
华文作品如何走向世界更大的空间,是一个说了很久的话题。近日在香港书展,美国著名翻译家葛浩文教授和中国作家、小说《青衣》《玉米》的作者毕飞宇进行对话,共同探讨华文作品走向世界的“瓶颈”。葛浩文教授提出,现在西方的年轻人不是不爱看翻译作品,而是翻译的东西不够好。毕飞宇则无可奈何地表示,由于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一些外国翻译家和编辑对他的作品有误读,甚至翻译得面目全非。
葛浩文是美国圣母大学讲座教授,从事中国文学翻译30年,已经翻译了巴金、莫言、苏童、白先勇等知名华文作家的作品约40多部。他把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过程比喻为一个凳子,光有文本、有读者这两条腿还不稳,还要有第三条腿———由一个中间人用另外一种语言介绍给读者。葛浩文教授认为,翻译不仅仅是语言的问题,每个国家的文化有差异,如何找到一个恰当的词来表达很不容易;而译作到了外国编辑那里,还有一个他们是否理解和认可的问题。他举例说,在小说《青衣》里,筱燕秋和丈夫情浓时,丈夫说:“如果我没有女儿,你就是我的女儿。”小说译成英文版,美国编辑提出要删除这句话,理由是这句话有父女乱伦的嫌疑。通过邮件转告毕飞宇,他也很意外。筱燕秋和她丈夫都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生人,这个时代的人们情感教育很差,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情。这句看上去词不达意的话,却正是最动人的表达。
另一个类似案例则发生在小说《玉米》法文版的翻译。小说中描写一个农村的姑娘和恋人亲密时,拉着恋人的手,喊了声“哥哥”。法国编辑给毕飞宇发来E-MAIL说:“一个哥哥怎么能和自己的妹妹谈恋爱”,建议换一种符合法国人理解方式的表达。但毕飞宇回绝了。他说:“如果我写这个农村姑娘很羞涩地说‘亲爱的,我爱你’,那我会把自己的手剁掉。”葛浩文教授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每个国家的表达方式不一样,也正因为有这些差异才更有趣。“如果非要把中国象棋翻译成外国人熟悉的国际象棋,这是很愚蠢的。”
毕飞宇说:“对翻译,我在意语言的气质能否通过好的翻译家准确有效地传递过去。不能把我的文字气质翻译成别人的东西。有的翻译的再创作,可能比我原来的作品更好,但那不是我的东西。”他认为,中国小说要走向更大的空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好的经纪人,一个好的翻译。现在很多西方经纪人在打理中国作家的版权,中国文学发展到今天的态势,没有经纪人是个缺憾。中国作品走向世界,会遇到很多问题,很多东西中国作家不懂,需要职业经纪人。翻译也是个问题,现在年轻的翻译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老翻译家没法比,这并不在于外语水平的高下,关键是他们自身的汉语水平和汉语写作能力的问题。
对此,葛浩文呼应说,一个好的翻译至少要掌握两种语言,一个用来分析,一个用来表达,而最重要的还是母语。年轻翻译最大的问题是中文修养不够,即使他们的外文很好,也无法成为优秀的翻译家。 4-7-2009 读书与悟道(觉禅)读书与悟道
觉禅 http://www.ebud.net/teach/renbudd/teach_renbudd_20051215_2.html 是尝闻:书为文字般若,能启迪观照般若,进而悟道,便可证得实相般若。倘若执着文字相,反而增长迷惑,今将平时读文字相时的思惟献给诸仁者,以求指正。 一、“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花无善恶,惟心是用。“迷人眼”者,非花之过,乃贪花之过也。
贪为三毒之首,亦为烦恼之根,烦恼如杂草。“才能没马蹄”时应连根拔起,否则,听之任之,以为这样才是顺其自然,等到荒草没顶时才思铲除,恐怕就很难了,非花大力气不可。
故此,“烦恼无边誓愿断”应在“因地”上念头刚刚萌发时下功夫。
不知白居易居士以为如何?
二、“小桥流水人家”
风景如画,人在画中。但不知此家主人作何行业?若是依八正道而梵行清净,此处便是菩提道场。若是搞封建迷信,装神弄鬼,骗取钱财,或抽头聚赌,巧取豪夺,此处便是进入三恶道的洞穴。呜呼,风景虽同,业果迥异,怎不令人“夕惕若厉”。
众生畏果,菩萨畏因,信然。
三、“终日乾乾,夕惕若厉”
谦谦君子,霭霭吉人,一团和气,令人见而生欢喜心。
佛法住世间,不离世间觉。否定世间法而只修出世间法,如筑空中楼阁;只认可世间法而否定出世间法,则不能脱离三界火宅。然世出世间法均大力倡导谦恭之美德,古语云:“满招损,谦受益”。先德云:“一切加持从恭敬中求”。
“终日乾乾”当然是好,“夕惕”也能促使人时时默照,唯“若厉”则不必拘泥。何以故?“惕厉”之心,贵在惕而不在厉,惕之正则觉性自显,惕厉之心过重,则分别执着悄然生起,故行者须“正”惕之。
四、“谦谦君子,霭霭吉人”
凡真修实证之人,每问之于人则曰:“您看我哪些方面还不足,请指教。”
问者以恭敬心,真诚心请教,答者以平等心,慈悲心开示。于是乎天地万物俱皆法喜充满,三界四生均沾法益。
贡高我慢之人每语之于人则曰:“我比你们都强!”于是乎乌云叠起,无明弥漫。可叹,可悲。
呜呼!一念之差,岂止天壤?我等凡夫能不“夕惕若厉”么?
五、“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江山如画,人在画中,美不胜收,收于何处,画在心中。
世尊观娑婆即是净土。迷者闻净土之名而生大疑心,随之出生大邪见、大烦恼。心之觉迷,立判天壤。
尝闻:烦恼即菩提。然而有多少人能作正胜解?有多少人能亲躬证得?证得即是觉,一念觉时,便可灭一念烦恼,一念增上菩提心;念念觉时,便可灭念念烦恼,念念增上菩提心。念念皆是菩提心时,哪里还会去分别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哪里还会去分别此法门彼法门,第一法门,第二法门。法门本无高下,只是因机施教,所分别者,乃迷者之邪见也。东坡居士以为如何?
六、“入山见山不见道,名守山鬼”
一语中的,正是禅门家风。
见道是根本,入山则是助缘,执着于助缘之相而失其根本,何异于缘木求鱼?
心净则刹土净,山林亦净。自性本来清净,纤尘无染。只以为入山才能见道者,迷之甚也。况且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离开众生如何行持六度波罗蜜?
只见深山,不见众生,不见自性者,当然只是个守山鬼,悲夫!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居士来问:如何修福?
余答:随时随地救助身边困苦的众生,即是最根本的修福。
他似乎并未听明白,随后告诉我,他准备过些天寄给远方的寺院一笔钱去做功德,以修福报。
余在心中暗自叹息,寄给远方的寺院,当然是大功德,应当赞叹,然布施并无远近大小之分别。且诸佛如来以一大事因缘住于世间,也是为了普度三界火宅之困苦众生。慈悲是佛法的根本,对众生无慈悲心,或将众生与三宝分割开,以这样分别执着之心去做功德,这样的功德能有多大?
还有的居士,平时未见有什么布施,而是寄钱“去做功德”,并把全家之姓名都写上,甚至把刚刚出生和还没上学的小孩子之名字也写上。余甚是诧异,功德芳名录,其作用是帐目上之作用,也有表彰和鼓励的意思,但不等同于一般的“光荣榜”或“文凭”之类。
财布施是对治自己贪心之良药,若以换取名利之心去做财布施,贪魔反而悄然增长,望读者三思。
七、“膏梁厚味,足生大疔”
祖国医学的优秀之处在于它的整体观念和辩证施治,无整体观念,知见则不圆满,无辩证施治,千篇一律,则不可能做到因时因地因人的善巧方便。而有代表性的望、闻、问、切四诊,内寓神圣工巧,在临床上运用自如者,当然是个好医生。故《金匮》云:上工治病于未然。
几千年前的中医典籍早已讲明,贪吃“膏”食“厚”味,足以患“大疔”之症。大疔之因乃膏食厚味所致。吃药治疔如扬汤止沸,断膏避厚才是釜底抽薪之善法,故吃素是第一要紧。
素食清淡平和,食之能令身心清净,且不食众生之肉,则能成就圆满之大悲心。由此观之,何心非要吃肉不可?
余每过闹市,见“生猛海鲜”、“活鱼活鳖现宰”、“活鸡现宰现烤”之文字广告,心中恻然良久。母鹿因小鹿被箭射死,身体虽住于小鹿旁,其气已绝,剖腹视之,肝肠寸断;小猿被困舟中,母猿于岸追舟百里,终至气绝,其肠亦寸断。因食一时口味之享受而食众生之肉者,是否想到,所食之鸡鸭鱼鳖之类,它们还有孩子和妈妈!
八、“赵州八十仍行脚,只因心头未悄然”
一双芒鞋载着一颗极虔诚而又未悄然的心,不顾八十高龄,不辞辛劳地实践着佛陀的伟大教导,莫非是善财童子再来?多么好的老人,余之双眸悄然湿润。我们每天里都作了些什么?余五十有二,每天里仍断断续续在多种念头中打转转。如此转来转去能转出个什么名堂?若作个行脚居士呢,自己又怕苦,惭愧,惭愧。
无始以来,我等凡夫执肉身为真我,唯恐肉身受损,怕这怕那,就是不怕出不了三界火宅。得到了名闻利养则兴高采烈,失去了各闻利养则垂头丧气,将本来清净无染的自性蒙蔽得严严实实。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才能开悟?赵州老禅师便是个好榜样,若与“禅”机缘相合者,请迈开双腿,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现在就开始,参禅去!
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俗云:万事开头难。
果然难吗?说难也不难。何以故?君不见,从大商人到小商贩,均起早贪黑,披星戴月地努力干,为什么?
为了赚钱,钱就是商人的目标——利益。任何众生都有趋利避害之本能,古今一然。
修行人也是为了得利益吗?然也。
佛陀垂教:人之生命在于呼吸之间。
诚如是,时间是宝贵的,修行是紧迫的。今生不把此身度,更向何生度此身?商人赚钱与其愿相应,修行人证果,当然更与其愿相应。故念佛也好,持咒也好,修禅也好,其目标都是一样——证果。又何必纠缠于是非人我,赶紧安下心来,从眼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行持下去,行到自觉、觉他、觉行圆满时,真正的常乐我净自然与行崐者相应,但眼下务必要做到“始于足下”。
十一、“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与惠子同见水中之游鱼,庄子因之而发出感叹:乐哉,鱼也。
惠子语锋立显:“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辩才机巧:“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
余青年时,曾叹庄子之辩,而今观之,并非尽然。
伶舌利齿,是为世智聪辩,属小聪明范畴,辩才无碍,才是从大智慧中自然流出,如阿底峡尊者和宗喀巴大师诸大善知识。
无碍之辩才,并非依靠技术和技巧,有的人对此并不明白。
有不少人来问:如何开天眼?
余答:先证天眼智通。
又问:如何开天耳?
余答:先证天耳智通。
又问:如何得到辩才无碍?
余答:先证无漏智。
又问:如何先证彼诸智通?
余答:勤修戒定慧三无漏学,深入经藏智慧如海。
问者失望者多,余亦为之叹息。问者多以为开天眼、开天耳是用一种技术方法,在自身中安置(或炼出来)一个什么设备,实为心外求法。
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五眼六通本来具足,只因无始以来妄想执着,心外求法,忘却了自身的无价之宝,反而用世智聪辩开发如来藏,唉,画饼如何解饥?
庄子与惠子或为哲人,彼此之心尚不能相通,我等比庄子如何?收回心猿意马,“深入经藏,智慧如海”。 2-7-2009 大学大学:何时再有蔡元培?(章立凡)![]() 1912年1月19日,南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令:小学堂读经科一律废止。这是教育总长蔡元培启用教育部印信的当日发布的。5月,教育部再度下令:废止师范、中、小学读经科;7月,蔡元培在全国第一届教育会议上提出:各级学校不应祭孔——“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 颁行上述举措的蔡元培(1868―1940),字鹤卿,号孑民,浙江绍兴人,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进士及弟,授翰林院庶吉士。他原是维新派中的一员,后弃官从事教育事业,并逐渐转向革命。1902年同蒋智由等在上海创办中国教育会并任会长,创立爱国学社、爱国女学。1904年他在上海组建光复会,翌年光复会并入同盟会,他被孙中山委任为同盟会上海分会负责人。1907年赴德国莱比锡大学听课,研究心理学、美学、哲学,在德期间著有《中国伦理学史》等著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蔡元培取道西伯利亚回国,并于1912年(民国元年)1月出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
正是这样一位学贯中西、受过全套传统教育而又从封建营垒中杀出的人物,废止了历代封建王朝正统教育的读经制度,提出以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取代清末“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他认为:“教育有二大别:曰隶属于政治者,曰超轶乎政治者。专制时代(兼立宪而含专制性质者言之),教育家循政府之方针以标准教育,常为隶属于政治者。共和时代,教育家得立于人民之地位以定标准,乃有超轶政治之教育。” 凭着这样的理念,他创建了近代中国的教育体系。
出掌北大,宗旨正大
袁世凯篡夺辛亥革命果实后,蔡元培不愿与袁政府合作,于1912年7月辞职,翌年赴法国从事学术研究。1916年袁世凯死后,黎元洪出任大总统,北京政府明令恢复了民初《临时约法》,蔡元培应邀回国,同年12月26日被任命为北京大学校长。
北京大学前身即清末之京师大学堂,实为一座“官僚养成所”,衙门习气深重。据蔡元培自述:回国后“初到上海,友人中劝不必就职的颇多,说北大太腐败,进去了,若不能整顿,反于自己的声名有碍,这当然是出于爱我的意思。但也有少数的说,既然知道他腐败,更应进去整顿,就是失败,也算尽了心;这也是爱人以德的说法。我到底服从后说,进北京”(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
蔡元培抱着改革教育、清除积弊的理念,于1917年1月8日到北京大学上任。他认为:“我们第一要改革的,是学生的观念”。到校视事的第二天,他发表了就任北京大学校长的演说,对学生提出三点要求:一日抱定宗旨,二日砥砺德行,三日敬爱师长。这三点要求,都是有针对性的。
蔡元培在1906年曾任京师大学堂译学馆教员,讲授国文及西洋史,故对清末以来大学生的积习,有着深刻的了解:
他们平日对于学问上并没有什么兴会,只要年限满后,可以得到一张毕业文凭。教员是自己不用功的,把第一次的讲义,照样印出来,按期分散给学生,在讲坛上读一遍,学生觉得没有趣味,或瞌睡,或看看杂书,下课时,把讲义带回去,堆在书架上。等到学期、学年或毕业的考试,教员认真的,学生就拼命的连夜阅读讲义,只要把考试对付过去,就永远不再去翻一翻了。要是教员通融一点,学生就先期要求教员告知他要出的题目,至少要求表示一个出题目的范围;教员为避免学生的怀恨与顾全自身的体面起见,往往把题目或范围告知他们了。于是他们不用功的习惯,得了一种保障了。尤其北京大学的学生,是从京师大学堂“老爷”式学生嬗继下来(初办时所收学生,都是京官,所以学生都被称为老爷,而监督及教员都被称为中堂或大人)。他们的目的,不但在毕业,而尤注重在毕业以后的出路。所以专门研究学术的教员,他们不见得欢迎;要是点名时认真一点,考试时严格一点,他们就借个话头反对他,虽罢课也所不惜。若是一位在政府有地位的人,来兼课,虽时时请假,他们还是欢迎得很;因为毕业后可以有阔老师做靠山。这种科举时代遗留下来劣根性,是于求学上很有妨碍的。(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
这些积习,在今天的大学中(特别是在混学历的官员中),也是屡见不鲜的。有鉴于此,蔡元培特别强调学生求学“必有一定宗旨”,求学不应以做官发财为目的:“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不同于一般“学成任事”的专门学校;并指出“果欲达其做官发财之目的,则北京不少专门学校,入法科者尽可肄业法律学堂,入商科者亦可投考商业学校,又何必来此大学?所以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若徒志在做官发财,宗旨既乖,趋向自异。平时则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惟争分数之多寡。试验既终,书籍束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文凭到手,即可借此活动于社会,岂非与求学初衷大相背驰乎?”
蔡元培在演说中痛陈:学生在校如果不能“植其基,勤其学”,即便将来出而仕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是误人也。误已误人,又岂本心所愿乎?故宗旨不可以不正大。”(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在第二年的北大开学式演说中,他又明确提出:“大学为纯粹研究学问之机关,不可视为养成资格之所,亦不可视为贩卖知识之所。学者当有研究学问之兴趣,尤当养成学问家之人格”(蔡元培:《北京大学开学式之演说》)。蔡元培的这些办学主张,足令后世以大学为学店、以学历为利禄身阶者汗颜。
求贤若渴,唯才是举
蔡元培分析北大学子的心态说:“求学于此者皆有做官发财思想,故毕业预科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甚少,入理科者尤少,盖以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因做官心热,对于教员,则不问其学问之浅深,惟问其官阶之大小。官阶大者,特别欢迎,盖为将来毕业有人提携也” (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由于当时的中国政法学者多入政界,专任教授者甚少,多由官员兼职,蔡元培认为这是“不得已之举”,“要打破这些习惯,止有从聘请积学而热心的教员着手” (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并着手加强文、理等学科的师资力量。
蔡元培到北京后,曾向老友汤尔和探讨整顿北京大学校务,汤向他推荐了《新青年》主笔陈独秀,蔡与陈本是相识已久的革命同志,他翻阅了《新青年》,并向汤打听到陈在北京的住处。他被任命为北大校长的当日,就到西河沿中西旅馆访问陈独秀,力劝陈出任北大文科学长。陈独秀回忆说:“蔡先生约我到北大,帮助他整顿学校。我对蔡先生约定,我从来没有在大学教过书,又没有什么学位头衔,能否胜任,不得而知。我试干三个月,如胜任即继续干下去,如不胜任即回沪”(石元皋:《陈独秀生平点滴》)。考虑到出任文科学长需要一定资历方能通过,蔡元培甚至为陈杜撰了履历,使他顺利地到北大任教,《新青年》杂志社也随之迁至北京。
1917年7月,另一位新文化领袖、白话文运动的倡导者胡适,从美国学成回国,被蔡元培聘为北大教授,并因胡适的介绍引进了不少新派学者。蔡元培后来回忆说:“那时候因《新青年》上文学革命的鼓吹,而我们认识留美的胡适之君,他回国后,即请到北大任教授。胡君真是‘旧学邃密’而且‘新知深沉’的一个人,所以一方面与沈尹默、兼士兄弟,钱玄同,马幼渔,刘半农诸君以新方法整理国故,一方面整理英文系;因胡君之介绍而请到的好教员,颇不少。” (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
被蔡元培聘入北京大学的,还有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传播者李大钊。蔡、李二人于1917年在北京相识后,在“教育救国”及“兼容并包”上多有共识,。1918年,北大逻辑学教授章士钊请辞兼任的图书馆主任一职,并推荐李大钊接任。据章回忆说,自己“所以兼图书馆主任者,无非为著述参考之便,而以吾萦心于政治之故,虽拥有此好环境,实未能充分利用;以谓约守常(李大钊字守常)来,当远较吾为优,于是有请守常代替吾职之动议。时校长为蔡孑民,学长陈独秀,两君皆推重守常,当然一说即行”(章士钊《李大钊先生传·序》)。后来,湖南青年毛泽东因准岳丈杨昌济教授的推荐,被李大钊接受为图书馆助理员,并到北大旁听。
蔡元培延聘师资唯才是举,不拘一格。哲学家梁漱溟1917年受聘担任北大哲学门讲师时,年仅24岁。据梁先生回忆,蔡先生是因看到他以近世西洋学说阐扬印度佛家理论的《究元决疑论》(发表于上海《东方杂志》)后提出聘请的:“记得蔡先生和陈独秀先生(新任文科学长相当于后来之文学院长),以印度哲学讲席相属之时,我本不敢应承的。我说,我只不过初涉佛典,于此外的印度哲学实无所知。而据闻在欧洲在日本一般所谓印度哲学,皆指‘六派哲学’而言,其中恰没有佛家。蔡先生反问,‘你说你教不了印度哲学,那么,你知有谁能教印度哲学呢?’我说不知道。蔡先生说,‘我们亦没有寻到真能教印度哲学的人。横竖彼此都差不多,还是你来吧!你不是爱好哲学吗?我此番到北大,定要把许多爱好哲学的朋友都聚拢来,共同研究,互相切磋,你怎可不来呢?你不要当是老师来教人,你当是来合作研究,来学习好了。’他这几句话打动了我,只有应承下来。”(梁漱溟:《忆往谈旧录》)
但蔡元培遴选教员,也有其严格的一面。当时北大各科尚有若干洋教员,皆从中国驻外使馆或外国驻华使馆请托介绍而来,学问参差不齐,来校后又感染了中国教员的懒散习气,北大依照合同辞退了其中不合格的数人。于是有洋教员要控告校长,英国教员克德来、燕瑞博请英国公使朱尔典来同他谈判,均为所拒。朱尔典曾扬言“蔡元培是不要再做校长的了”,蔡则一笑置之。
厉行改革,健全学制
五四精神是“科学与民主”。蔡元培是将教育科学化的第一人,也是推行大学管理民主化的第一人。蔡元培曾谈到:
我那时候有一个理想,以为文、理两科,是农、工、医、药、法、商等应用科学的基础,而这些应用科学的研究时期,仍然要归到文理两科来。所以文理两科,必须设各种的研究所;而此两科的教员与毕业生必有若干人是终身在研究所工作,兼任教员,而不愿往别种机关去的。所以完全的大学,当然各科并设,有互相关联的便利。若无此能力,则不妨有一大学专办文理两科,名为本科,而其他应用各科,可办专科的高等学校,如德法等国的成例。以表示学与术的区别。因为北大的校舍与经费,决没有兼办各种应用科学的可能,所以想把法律分出去,而编为本科大学;然没有达到目的。
他在北大校长任内,推行了一系列教育体制的改革。1917年10月,他主持召开了北京各高等学校代表会议,讨论修改大学规程。胡适建议改分级制为选科制,此议获通过,决定在北大试行。北大选科制规定每周一课时,学完一年为一个单位,预科应修满40个单位;本科应修满80个单位,修满即可毕业,不拘年限;选修科目可以跨系。这是中国的大学选修课及学分制的由来。蔡元培说:
那时候我又有一个理想,以为文理是不能分科的。例如文科的哲学,必植基于自然科学;而理科学者最后的假定,亦往往牵涉哲学。从前心理学附入哲学,而现在用实验法,应列入理科;教育学与美学,也渐用实验法,有同一趋势。地理学的人文方面,应属文科,而地质地文等方面属理科。历史学自有史以来,属文科,而推原于地质学的冰期与宇宙生成论,则属于理科。所以把北大的三科界限撤去而列为十四系,废学长,设系主任。(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
为推行他的“沟通文理”主张,蔡元培率先提出了将大学分为本科与专科的创议。他于1917年1月提出大学改制议案:大学专设文、理二科,其法、医、农、工、商五科,别为独立大学(蔡元培:《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但在当时未能成功。1918年10月,他再度向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建议:大学本科,“融通文、理两种之界限:习文科各门者,不可不兼习理科中之某种(如习史学者,兼习地质学;习哲学者,兼习生物学之类);习理科者,不要不兼习文科之某种(如哲学史、文明史之类)。”1919年,北京大学正式实行“废科设系”,改原隶属于科的学门为系,设立十四个系,废学长,设系主任。
蔡元培鉴于北大商科毫无设备,仅有普通商业学教课,于是将商科并入法科。当时北大预科的设置受教会学校影响,偏重英语及体育,其他科学则比较落后。学生毕业后若直升本科,学习上会发生困难。蔡元培在校长任内加以改革,使预科直接受本科学长的管理,不再设预科学长。预科中主要的教课,均由本科教员兼任。
蔡元培身为北大校长,视野却放在高等教育的全局。他说:“我没有本校与他校的界限,常为之通盘打算,求其合理化。”当时北大设文、理、工、法、商五科,北洋大学有工、法两科,北京另有一工业专门学校,三者都是国立院校。蔡元培以为无此重复的必要,主张以北大的工科并入北洋,停办北洋法科,得北洋大学校长同意及教育部核准,北大的工科的土木与矿冶并入了北洋大学,将工科省下来的经费转用在理科上。
蔡元培对北大的一大贡献,是接受胡适的建议,仿效美国大学建制,推行“教授治校”制度。他提出:第一步“组织评议会,给多数教授的代表,议决立法方面的事;恢复学长的权限,给他们分任行政方面的事”;第二步“组织各门教授会,由各教授与所公举的教授会主任分任教务。将来更要组织行政会议,把教务以外的事务,均取合议制。并要按事务性质,组织各种委员会,来研究各种事务”。(蔡元培:《回任北京大学校长在全体学生欢迎会上演说》)
此时,蔡元培邀请他早年的学生、美国教育家杜威的得意弟子蒋梦麟到北大共事。他请蒋通盘计划,设立教务、总务两处及聘任财务等委员会,均以教授为委员。蒋出任总务长,顾孟余任教务长。1930年,三度代理校长的蒋梦麟正式执掌北大,提出“教授治学,学生求学,职员治事,校长治校”的十六字方针,进一步健全了北大的管理制度。
蔡元培的教育理念是民主,他不仅推行教授治校,也主张学生自治,鼓励学生组建自己的社团。他认为组织学生自治会“可以把治者与被治者的分别去掉”“由学生传之各地方,一定可以提起国民自治的精神”。(蔡元培:《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学生自治会演说词》)当时的北大成立了许多学生社团,组织各种社会、文化活动并办刊、出书,都得到蔡元培的支持,其中最著名是傅斯年、罗家伦组织的新潮社、许德珩、易克嶷等组织的国民社,以及由守旧派教员支持的国故社。五四运动就是由前两个学生社团组织发动起来的。
蔡元培素来主张男女平等。1919年10月,胡适发表《大学开女禁的问题》,主张在北大收女生旁听作为正式女生的过渡,呼吁社会改革女子教育,这个主张得到他的赞同。1920年春,北大就招收女生9人入文科旁听,暑假又正式招收女生,开中国大学男女同校之先河。蔡元培曾谈到:“有人问我:‘兼收女生是新法,为什么不先请教育部核准?’我说:‘教育部的大学令,并没有专收男生的规定;从前女生不来要求,所以没有女生;现在女生来要求,而程度又够得上,大学就没有拒绝的理。’这是男女同校的开始,后来各大学都兼收女生了。” (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
蔡元培提倡“劳工神圣”,同时为穷人争取平等教育权利。1915年6月,他在法国与李石曾、吴玉章等发起组织华法教育会,提倡勤工俭学,后来成为中共领袖的周恩来、邓小平等人,皆通过该会的渠道赴欧洲学习。1919年3月,他在北京与少年中国学会的王光祈、李大钊等发起工读互助团,并组织募捐,帮助贫苦青年实行半工半读。
为使本科毕业生继续从事较深的专门研究,蔡元培还接受胡适的提议,计划设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国学四种研究所,并先办起了国学研究所。北大在蔡元培任内以文科见长,但他也十分注重理科的建设,请到了李四光等名师到校执教,以求达到各系平均发展的境界。1930年蒋梦麟继任后,北大理科有了长足的发展。针对守旧派的尊孔以及以孔教为国教的主张,蔡元培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创议,在北大先后成立了书法研究会、书画研究会、音乐研究会。
思想自由,兼容并包
蔡元培执掌北大之后,贯彻“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提倡学术民主。他聘请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钱玄同、鲁迅、周作人等“新派”人物来校任教,使之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各种社会思潮的策源地,中国共产党的三位主要创始人陈独秀、李大钊、张申府都是北大教员。蔡元培在积极提倡新文化的同时,并不排斥旧学,一些站在新文化运动对立面的旧学代表人物,如主张清室复辟的辜鸿铭、鼓吹洪宪帝制的刘师培以及国学家黄侃等,也同时在北大执教。
据北京大学1918年初的统计,全校教员217人中有90位教授,平均年龄仅30余岁。对76人的统计显示:50岁以上6人,35岁以下43人,其中陈独秀39岁,梁漱溟24岁,徐家璜25岁,朱家骅26岁,李大钊、刘文典、胡适28岁,这在当今的大学中是无法想象的。当时北大本科学生平均年龄为24岁,师生年龄段的接近,给校园带来了清新活跃的学风,其中傅斯年、罗家伦、顾颉刚、冯友兰等,后皆成为一代学术宗师。
蔡元培说:
我素信学术上的派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所以每一种学科的教员,即使主张不同,若都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就让他们并存,令学生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最明白的,是胡适之君与钱玄同君等绝对的提倡白话文学,而刘申叔、黄季刚诸君仍极端维护文言的文学;那时候就让他们并存。我信为应用起见,白话文必要盛行,我也常常作白话文,也替白话文鼓吹;然而我也声明:作美术文,用白话也好,用文言也好。例如我们写字,为应用起见,自然要写行楷,若如江艮庭君的用篆隶写药方,当然不可;若是为人写斗方或屏联,作装饰品,即写篆隶章草,有何不可? (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
他虽然主张“兼容并包”,但仍坚持自己的新文化主张:“我素来不赞成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孔氏的主张。清代教育宗旨有“尊孔”一款,已于民元在教育部宣布教育方针时说他不合用了。到北大后,凡是主张文学革命的人,没有不同时主张思想自由的;因而为外间守旧者所反对。“(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
当时守旧派的代表人物林纾,在《公言报》发表致蔡元培的公开信,对北大的办学方针提出挑战。他攻击新式教育“尽反常轨,侈为不经之谈”,“覆孔、孟,铲伦常为快”,认为提倡白话文“尽废古书,行用土语为文字……则凡京津之稗贩,均可用为教授矣”;他还告诫蔡元培说:“大学为全国师表,五常之所系属”,“今全国父老以子弟托公,愿公留意,以守常为是”。他在《学衡》杂志发表的另一版本公开信中,更大骂“神圣学校,几为万恶之府矣”,“不顾是非利害,不计将来之效果,信口狂言,以全国天真烂漫之少年,为其试验品,为其功利名誉之代价,是可忍孰不可忍!”;
蔡元培立即发表公开信回击,驳斥林纾的造谣诬蔑。他指出林所责备者“不外两点:一曰‘覆孔、孟,铲伦常’,二日‘尽废古书,行用土语为文字’”。他要求林纾提出证据,北京大学教员在校内校外,何时何地发表过“覆孔、孟,铲伦常”的言论?他还举证指出,北大教员中研究孔孟乃至尊孔的大有人在,至于教员在《新青年》杂志中,“偶有对于孔子学说之批评,然亦对于孔教会等托孔子学说以攻击新学说者而发,初非直接与孔于为敌也”。“白话与文言,形式不同而已,内容一也”;蔡元培还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指出严复翻译西方学术著作,林纾翻译外国小说,都是由白话译成文言,“公能谓公及严君之所译,高出于原本乎?”林翻译过《茶花女》、《迦茵小传》、《红礁画桨录》等言情小说,亦曾在各学校讲授古文及伦理学,如果有人以此“诋公为以此等小说体裁讲文学,以狎妓,奸通,争有妇之夫讲伦理者,宁值一笑欤?”
蔡元培在这封公开信中,重申了自己的办学原则:
(一)对于学说,仿世界各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与公所提出之“圆通广大”四宇,颇不相背也。无论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运命者,虽彼此相反,而悉听其自由发展。
(二)对于教员,以学诣为主。在校讲授,以无背于第一种之主张为界限。其在校外之言动,悉听自由,本校从不过问,亦不能代负责任。(蔡元培:《致《公言报》函并答林琴南函》)
北京大学“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宽松环境,“教育独立”理念下的制度改革,学生自治下的自由结社……没有这些元素的存在,也就不会有五四运动和五四精神。
保护学生,去职复归
蔡元培在北大的推行的教育改革,一直受到北洋安福系政客的攻击。他发表致林纾的公开信后四十七天,北京爆发了五四运动。
1919年春,中国以战胜国的地位出席巴黎和会,却未能废除列强在华特权及袁世凯与日本签订的《二十一条》密约。5月1日,外交失败的消息传到北京,次日,研究系的林长民在《晨报》发表《外交警报敬告国民》,披露了这一消息。同日,蔡元培也将北京政府密令签约的内幕告知北大学生罗家伦、傅斯年,并召集全校教职员开会商讨挽救之策。
5月4日北大学生结队出发请愿时,蔡元培有过劝阻之举,但很快就放弃了。他一向主张“读书不忘救国”,同时也认为:“学生在学校里面,应以求学为最大目的,不应有何等政治的组织。其有年在二十岁以上,对于政治有特殊兴趣者,可以个人资格参加政治团体,不必牵涉学校”。过去他也曾两次劝阻过学生游行,但这一次态度不同:他在电话中回答教育总长傅增湘说:“学生爱国运动,我不忍阻止。”
游行学生焚烧曹汝霖住宅、痛殴章宗祥的事件发生后,蔡元培全力营救被捕学生,尽到了一位大学校长的天职。当时北大师生齐集法学院大礼堂商议营救办法,蔡元培在询问了学生受伤和被捕情况后说:“我做校长的有责任保护我的学生。我要救出这三十几个学生来。你们现在都回教室,我保证尽我最大的努力。”
5月5日,教育部下令要求各校校长将为首滋事学生一律开除。当日下午,蔡元培等十四所大专院校校长在北大开会,认为事件“乃多数市民运动,不可让被拘少数学生负责。若指此次运动为学校运动,亦当由各校校长负责”,蔡元培表示“愿以一人抵罪”,当场议决成立校长团,向当局请愿营救。5月7日北京政府迫于全国舆论压力,释放了被捕学生,蔡元培亲率全体师生到北大红楼前广场迎接。
北洋当局认为蔡元培是学潮的幕后指使人,内阁会议上提出了解散北京大学,撤换蔡元培等主张,教育总长傅增湘也遭众人围攻。被捕学生安全返校后,蔡元培为承担责任,于8日提出辞呈。同日,北京政府内定由马其昶取代蔡元培,并下达三道命令:查办北京大学校长,将已释放的学生送交法庭,整饬学风。其中查办令因傅增湘拒绝副署未能公布。在这种情势下,蔡元培决定挂冠出走。
5月9日清晨,蔡元培离开北京,经天津南下上海,转抵杭州。他发表出京启事表明心迹说:“我倦矣!‘杀君马者道旁儿。’‘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北京大学校长之职,已正式辞去;其他有关系之各学校、各集会,自五月九日起,一切脱离关系。特此声明,惟知我者谅之。”
蔡元培挂冠出走后,北大师生一再向教育部请愿,要求挽留蔡校长,其他院校师生也一齐声援。北京各大专院校校长同上辞呈,表示与蔡共去留。5月19日,北京学生总罢课。五四运动的影响播及全国,引发了全国学生的罢课,工商各界同仇敌忾,以罢工罢市作为声援。北京政府迫于压力,下令慰留蔡元培,罢免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电令中国代表团从缓在巴黎和约上签字。
6月15日,蔡元培发表《不肯再任北大校长的宣言》,提出:一、我绝对不能再作那政府任命的校长;二、我绝对不能再作不自由的大学校长;三、我绝对不能再到北京的学校任校长。
蔡元培在痛陈教育官僚化的种种积弊后指出:“我是个痛恶官僚的人,能甘心仰这些官僚的鼻息么?我将进北京大学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一层,所以两年有半,天天受这个苦痛。现在苦痛受足了,好容易脱离了,难道还肯投入进去么?”
他强调:“思想自由,是世界大学的通例。得意志帝政时代,是世界著名开明专制的国度,他的大学何等自由。那美、法等国,更不必说了”;“北京大学,向来受旧思想的拘束,是很不自由的”,自己到任后稍稍有所革新,就被守旧势力视为“洪水猛兽”,“又不能用正当的辩论法来辩论,鬼鬼祟祟,想借着强权来干涉。于是教育部来干涉了,国务院来干涉了,甚而什么参议院也来干涉了,世界有这种不自由的大学吗?还要我去充这种大学的校长吗?”
他认为“北京是个臭虫窠”,“无论何等高尚的人物,无论何等高尚的事业,一到北京,便都染了点臭虫的气味。我已经染了两年有半了,好容易逃到故乡的西湖、鉴湖,把那个臭气味淘洗干净了。难道还要我再作逐臭之夫,再去尝尝这气味么?”
这三个“不”字,真是掷地有声。有学者总结说,蔡元培提出了中国现代大学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一,大学应当是独立的和自主的;第二,大学应当具有思想自由和学术自由;第三,大学学术与思想自由需要相应的自由的社会政治环境。
五四运动的目标实现后,各校秩序恢复,因蔡元培拒绝回任,北京大学群龙无首。北京政府曾一度任命胡仁源继任北大校长,但因学生反对不能到校。北京教育界及北大师生派出代表,到杭州恳请他回校。蔡元培回忆说:“各方面都要我复职。我离校时本预定决不回去,不但为校务的困难,实因校务以外,常常有许多不相干的缠绕,度一种劳而无功的生活……但是隔了几个月,校中的纠纷,仍在非我回校,不能解决的状态中,我不得已,乃允回校。” (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
蔡元培最终应允复职,只做北京大学师生的校长。他向全国学联代表发出“读书不忘救国,救国不忘读书”的忠告,并发表《告北大学生暨全国学生书》,提出学生救国,重在专研学术,不可常为救国运动而牺牲。9月20日,蔡元培重回北大视事。到校后,他在全体学生欢迎会演说,重申民主治校的理念:“德国大学学长、校长均每年一换,由教授会公举;校长且由神学、医学、法学、哲学四科之教授轮值;从未生过纠纷,完全是教授治校的成绩。北大此后亦当组成健全的教授会,使学校决不因校长一人的去留而起恐慌”。(蔡元培:《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
蔡元培从1917年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到1927年离任,其间因出国考察等原故,实际主事五年半,后期多由蒋梦麟代理。他在十年半的任期内,因各种政治原因,曾七次提出辞职,毫无恋栈,足见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教育官僚。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蔡元培、李石曾等的推动下,成立了中华民国大学院,蔡元培出任院长,在全国推行大学院区制度,以贯彻他的“教育独立”构想,但实行两年后,即在国民党内外各方的反对下归于失败。此后,他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直到逝世。
抚今追昔,蔡公何在?
当抗日战争的烽火燃遍中国大江南北之时,这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的生命之火燃到了尽头。1940年3月5日,蔡元培在香港赍志以殁。
蔡元培的道德文章和教育成就,得到中国各派政治力量的一致推重。国民党总裁蒋介石和中共领袖毛泽东先后发来唁电。3月10日出殡,由北大学生护送灵柩,香港各学校、各商店均悬半旗志哀,执绋者五千余人,参加公祭的各学校学生及社团代表万余人。中央研究院同仁挽联是:“道德救国,学术救国;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3月16日,国民政府发布褒扬令,特拨付5000元作为丧葬费用。24日上午,陪都重庆各界举行公祭,蒋介石亲临主持。同日,全国各省市均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1947年5月9日,国民政府发布国葬令,为蔡元培举行国葬。
蔡元培逝世后,陈独秀发表追悼文章说:“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之必然的产物,无论是功是罪,都不应该专归到那几个人;可是蔡先生、适之和我,乃是当时在思想言论上负主要责任的人”。他评价蔡元培的人品气度说:其一,他一生追求进步革新的人格魅力;其二,他博大的胸襟,容纳百川,不拒细流。(陈独秀:《蔡孑民先生逝世后感言》)
这些话并非溢美之词,从微观的角度观察,五四运动是爱国学生发动的一场学潮,而五四精神的代表人物陈独秀、胡适、蔡元培以及李大钊、鲁迅等,则并非这场学潮的实际发起者,对学潮的态度也各不相同。这三位新文化巨人中,陈独秀创办《新青年》,胡适提倡白话文,而蔡元培执掌北大,为新文化运动提供了舞台和人才。这一代1 9-20世纪之交中西文化对撞背景下产生的精英,是无法复制的。
五四纪念年年有,今年正值九十周年。新文化运动已离我们远去,尊孔读经又回来了,学术大师只见背影,诺贝尔奖纪录为零,教育的官僚化、功利化积重难返。当人们高标科学发展观,并重新认识民主这个“好东西”时,反思中国的教育,不禁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像蔡元培那样的真正教育家——还会有吗? 14-6-2009 《咬文嚼字》纠错《奋斗》 找出48个明显差错
《咬文嚼字》纠错《奋斗》 找出48个明显差错
http://news.guoxue.com/article.php?articleid=21376 《咬文嚼字》杂志在挑过热门电视剧《闯关东》的错后,最近又将目光投向了名剧《奋斗》。结果共找出48个明显差错,平均每集1.5个。 “势力”与“势利”
《奋斗》是部不错的电视连续剧,很受年轻人的喜爱。不过,这部作品的字幕制作比较粗糙,出现了许多低级差错。如第4集中,陆涛与几位朋友在郊外野餐,大伙端着酒杯,华子抢先说:“为了……”夏琳立马打断,说:“别老为了为了,干什么都有目的性,多势利呀!”字幕就把“势利”误成了“势力”。
势,权力、权势。利,利益。“势利”本是名词,指权势和钱财,在感情色彩上属中性词。如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彼外人者,亦视势利所趋耳。”引申作形容词,指以权势的高低、钱财的多少分别待人的处世态度,在感情色彩上属贬义词。如《醒世恒言·独孤生归途闹梦》:“那白行简的儿子叫做白长吉,是个凶恶势利之徒,见遐叔家道穷了,就要赖他的婚姻,将妹子另配安陵富家。”现在常说的“势利眼”“势利鬼”“势利场”“这人很势利”等等,也是此义。力,权力。“势力”只作名词用,是中性词,指权力,也就是处于高位而产生的威力,现在泛指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力量。
上述情节中,夏琳批评华子说话目的性强,用“势力”显然不对。仔细琢磨,用“势利”也不妥帖,准确的说法似乎应是“功利”。
小姐不称“千斤” 陆涛为了自己的梦想来到生父徐志森的公司,他的第一项工作是陪伴台湾商人方德昭的女儿方灵珊游北京。见面时徐志森给陆涛介绍道:“这是方伯伯的千金灵珊……”遗憾的是,电视字幕把“千金”误成了“千斤”。(第3集) “千金”字面意思是千两黄金,也泛指钱财很多。历史记载有“千金求一字”的故事,说吕不韦集门客之力,搜寻各方面的材料,著成《吕氏春秋》一书。书成后置于咸阳城门上,并悬赏:谁能更改一字,就赏赐给谁“千金”。这里的“千金”,意思就是数额很大的钱。后又以“千金”形容贵重、珍贵。如“千金之躯”“千金一刻”,等等。 旧时还用 “千金小姐”敬称富贵人家的女孩儿。如元代张国宾《薛仁贵》第四折:“你乃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请自稳便。”也可省称“千金”。如《红楼梦》第五十七回:“怨不得他,真真是侯门千金,而且又小,那里知道这个。”现在多用作对别人女孩儿的美称。徐志森介绍方德昭的女儿方灵珊,显然应说“这是方伯伯的千金”。称别人的女儿没有用 “千斤”的!
不能如此“诈呼” 《奋斗》第26集中,离婚后的向南回到父母家中,母亲听说向南离了婚,问道:“真离啦?”向南的父亲马上喝道:“你zhā呼什么呀?这国家都开证明了,能是假的吗?”这里的“zhā呼”,字幕上出现的是“诈呼”,正确的写法其实是“咋呼”。 “咋”本作“乍”,本义是突然。一个人如果突然发声说话,声音往往会显得比较大,因而“咋”字引申指大声呼叫、喊叫。“咋呼”,也作“咋唬”,其中的“咋”读作zhā。这个词语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吆喝、大声喊叫,如:“你瞎咋呼什么?”二是指炫耀、张扬,如:“他棋艺不高,又爱咋呼,愿意和他下棋的人还真不多。”电视剧中向南的父亲用的显然是“咋呼”的第一个意思。 “诈”读zhà,常见的用法有三个:一是欺骗,如“诈取”“兵不厌诈”“诈唬”等;二是作假、假装,如“诈降”“诈死”等;三是用假话试探,使对方吐露真情,如“他是拿话诈我,我一听就明白” 。 可见,“诈”字不可用来代替“咋”,“咋呼”也不可写成“诈呼”。 “背景”与“离乡”无干 第32集中,米莱向人叙述到美国的心理感受,说:“我刚到美国的时候,背井离乡的,心里特不好受,所以连点新鲜劲都没有……”字幕把“背井离乡”误成了“背景离乡”。
井,本义是水井。引申指类似水井的,如“矿井”“油井”等。也指像井架形的,如“藻井”“天井”等。 在商周时期,“井”指一种土地制度,即通常所说的“井田制”。地方一里(九百亩)为一井,划为九区,形如“井”字,故名“井田”。中间的一区为公田,外围的八区为私田。八家各分一区私田耕作,公田共同耕作。《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井田”是生存之所,是人们繁衍生息的聚居之地。所以“井”后来又引申指人口聚居之地、乡里、家乡。 背,背离;井,家乡。“背井离乡”是个成语,指不得已远离家乡,流落到别的地方去生活。如《水浒传》第三十六回:“宋江临别时,嘱付兄弟道:我此去不要你们忧心,只有父亲年纪高大,我又累被官司缠扰,背井离乡而去。兄弟,你早晚只在家侍奉……”此成语也可写作“背乡离井”“离乡背井”“离乡别井”“抛乡离井”等等,但绝不能写作 “背景离乡”!汉语中有“背景”一词,众所周知,它指的是舞台上或电影、电视剧里的布景,也指画面上衬托主体形象的景物,还指对人物、事件起重要作用的历史情况或现实环境。但 “背景”不能与“离乡”搭配成词。 “油轮”何须“豪华” 《奋斗》第28集中,瑶瑶喜欢向南,向南将信将疑,对她说:“你有病吧,从豪华yóu轮上往我这小舢板上跳?你也太浪漫了!”
字幕将“豪华yóu轮”打成了“豪华油轮”,这是错误的。油轮,设有装液体的货舱,是专用于载运散装石油的轮船。油轮是货轮,其装备有好坏优劣之分,但对所载货物来说却是无所谓豪华与朴素的。这里的“豪华yóu轮”应是“豪华邮轮”或“豪华游轮”。 邮轮也叫邮船,原本指的是海洋上定线、定期航行的大型客运轮船。过去水运邮件总是委托这种大型客轮运载,它因此而得名“邮轮”。20世纪初,飞机技术还不成熟,邮轮是人们远渡重洋时首选的交通工具,其最重要的功能是运载乘客和邮件。同时,一般的邮轮也带有游览的性质。著名的泰坦尼克号就是20世纪初由英国白星航运公司制造的一艘巨大豪华客轮。随着航空飞行技术的成熟,有钱人开始选择更快捷的飞机,普通乘客则仍选择经济舒适的邮轮横渡大洋。然而,邮轮已经丧失了其在客运交通和水运邮件中的重要地位。1985年,法国的法兰西号邮轮退出大西洋航线,邮轮退出历史舞台,标志着一个伟大的航海时代的结束。
如今,历史上一些有名的邮轮航运公司,如英国的卡纳德航运公司,已经变为游轮公司;那些豪华邮轮在严格意义上也只能算游轮,游览成了其主要功能,其乘客也主要是往返于著名景点之间、享受海上旅游的观光客。
载客的游轮,若其乘客享受的设施与服务是铺张奢侈的,就有“豪华”之称了。 26-5-2009 让孩子学一门“小语种”![]() 让孩子学一门“小语种”
http://finance.qq.com/a/20090511/002478.htm 对于孩子的将来,早就不只是上了名牌大学就能有美好前景那么简单了。只掌握一门英语还能在社会上如鱼得水吗?恐怕答案是否定的。试想一想,孩子以后的升职、加薪、难得的机会……这些都有可能跟一门或多门独特的小语种有关。面对金融危机,你是否做好了准备,让孩子学一门“小语种”,为孩子美好的未来打好基础吧! 你需了解的“小语种”
名词解释:小语种
小语种,顾名思义就是除英语之外的其他国际通用语种,如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日语、韩语等。正是由于应用面窄、小语种的专业外语人才一直也是小范围的由少数几个学校进行,也就是名副其实的“小”了。这些语言虽不像英语那样在中国拥有众多的“追捧者”,但在我国对外交流、经贸往来等各个领域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
成功案例:
小香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大四的学生,当她还是个高中生的时候,正是韩剧风潮猛烈来袭的时候,她这个韩剧迷为了看懂那些原版的韩剧,不怕辛苦地努力学起了韩语,就这么凭着兴趣学会了一门小语种,不仅能看懂韩剧了,还能很轻松地和韩国人交谈了。当时小香的父母还是很开明,并没有阻止小香学习韩语,还很支持她的学习。上大学后,小香很快成了高校风云人物,原来在北京,经常有重大的外事活动、体育赛事,如举办世界妇女大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每当此时,学校就会召集一些会小语种的学生出动当志愿者,并被主办单位全部分配给来华的外国官员、重要人士当翻译,经受外事纪律、语言翻译能力的锻炼。这让小香接触到了很多大人物,增长了知识,也开阔了眼界。
大四即将毕业,同学们都在为找工作犯愁,她却凭着自身的资历和人脉,成功应聘到一家韩资化妆品公司,前途无量。
“小语种”全面解析
日语
尽管日本人和中国人所讲的语言完全不同,但日语的书写系统却是来自于汉语。虽然现在的日文字已经有所改变,但有一部分的发音和中文非常类似或接近。
就业方向:物流、贸易、电子、动漫、游戏业、医学
级别证书:JPT
JPT的全名是“日本语能力测试”,专为母语为非日语的学习者举办的水平考试,于1984年开始实施,在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考。证书长期有效。JPT考试时间为每年12月第一个星期天。
该考试分为一、二、三、四级,其中一级最高,其难度相当于大学日语专业本科毕业的水平,四级为初级入门考试。每个级别的考试由文字、词汇、听力理解和阅读、语法三个部分组成。一级考试答对70%以上为合格,二、三、四级考试答对60%以上为合格。通常赴日读大学本科必须提交该考试的一级证书,专科院校要求一级或二级的证书。
法语
和日语一样,法语在近年来已非严格意义上的小语种。如果你想环游世界,而除了英文之外,全世界有33个国家的官方语言以及5个大洲的唯一官方语言是法语。
就业方向:科研、外事、贸易、文化、新闻、奢侈品、旅游
级别证书:TEF
TEF的全称是法语水平测试,由法国工商会和法国法语联盟主办,用来评估非法籍人士的法语水平。是一种新型权威的水平考试,TEF成绩可以作为法国大学和高等专科学校测试入学者法语水平的依据,也可以作为法国企业招聘海外员工的参考条件之一。
TEF每年有4次考试时间,考试成绩总分为900分,一般考到160分即可申请出国。但考试成绩仅在一年内有效。
德语
马克·吐温有言在先:学好英语三个月,学好法语三年,学好德语三十年。对于刻苦学习的人来说,五六个月也才能达到初级水平。学习德语关键在于记忆单词词性。
就业方向:商务、教育、科研、工业
级别证书:DEF
“德福”(DEF)考试是德语语言考试,考试试题由德国德福考试学院集中统一命题、阅卷;在全球各专门的考试中心举行;根据考试成绩,所有应试者将得到由德福考试院签发的不同等级证书。DEF分三个等级分级:德福5级(TDN5);德福4级(TDN4);德福3级(TDN3)。
“德福”考试每年4月和11月举行两次。考点有北京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大学、西安外语学院等5个授权考点。
韩语
韩语、西班牙语、俄罗斯语等语种与日语、法语、德语相比属于真正的“小语种”。基本语法与日语雷同,如果你曾经学过日语,学习起韩语也能事半功倍。
就业方向:贸易、物流、秘书、化妆品、餐饮
级别证书:KPT
目前进行的韩国语考试叫做KPT,全称“韩国语能力测试”,每一年的9月或10月进行,韩国政府给予认证。考试内容有4项:读、写、听、词语和语法,共计400分。考试分6个等级,4项成绩40分(满分100分)以上,全科平均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通过韩语三级考试的可以申请韩国大学本科以上专业。没有达到三级可先在韩国大学内进行语言研修,几乎所有的韩国著名大学都有专门为留学生提供韩国语研修的语言学院。
TIPS:“小语种”学习前景
学习小语种是增加了一种选择(一种就业机会)。学习小语种正成为许多人跳出同质化英语竞争的新选择。由于需要何种小语种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也取决于当地的文化氛围,特别是取决于当地引资的对象国。因此,各小语种的需求量伴随着各地合作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拿意大利语来说,这几年在市场上一直很吃香,学生一毕业就被一抢而空,同样,西班牙语也反响不错。而虽说目前阿拉伯语种市场情况相对稳定,但因其有20多个对象国,它的市场前景理应更好。日本由于经济上的强势,使学日语热一直“高烧不退”。
不过总的来说,全国对于小语种的需求并不匀称。东北地区对俄语的需求量很大。广东、广西等南方省区,由于地域因素边境贸易发达,对越南语、泰国语需求量很大。北京由于有新华社、外交部、国家安全局、国际广播电台、商务部等政府机构,需要的语种很全,基本上吸纳各个语种。沿海大城市对日语、法语、德语等热门小语种需求量仍然相当大,这类人才储备告急。而西北地区如宁夏、甘肃、陕西等,急需阿拉伯语人才。
另外如西班牙语,作为联合国6种工作语言之一,是近20个拉丁美洲国家和地区的官方语言,随着中国与西班牙及拉美地区的贸易往来不断加强,使得西班牙语人才的就业空间十分宽广,而朝鲜语,据有关人士预测,也将会是未来几年的一大亮色。
不过,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阿拉伯语这些语言目前还没有推出面向社会的统一考试,去这些国家也不需要严格意义上的语言成绩。相信随着与这些国家交流的增多,标准化的语言考试体系也将逐步被引进。 17-5-2009 茶与琴——我的调心之道(李威霖)![]() 经云:“三界唯心,万法唯识。” 那么,心是什么?《大乘百法明门论》这样讲到:“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分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如是次第。”这就是唯识学所说的“五位百法”。“法”即世间万物;“心法”,狭义而言即指八识,也就是认识和思维活动的主体,其作用于一切法中最为优胜。凡修学佛法者,无论是否认可唯识宗的八识说,若不在调御心行上下功夫,必然不得成就。
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日趋复杂动荡,人们更容易心不安定,失去平衡,导致诸多心理疾病。因此,及时调整心绪,保持健康的心态,对任何人都是必不可少的。
笔者未接触佛法前,个性好胜浮躁,善与人争,务求必胜,绝不肯居人之下。行事急躁冲动,投机之心很强,不肯脚踏实地,行事亦往往不能善始善终。开始学佛后,通过师长的言传身教、对经典的研读,及日常生活中的融会体验,积习多少有了些改进。可是在修学过程中,往往有这样的体验:读诵佛经、念佛礼佛时,心态确实平静祥和;可一与世俗生活接轨,便失去平常心与悲悯心,动辄起贪著、嗔恨等种种恶念。
因此,如何在日用中体会道、调整心性、对治五毒,便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对于在家修行者来说,毕竟不能四时诵经礼佛、参禅悟道,还有许多事务性工作要处理,有很多日常琐事需要应对。若能培养一些健康有益的爱好,对于调御心行是有辅助作用的。从笔者自身经验来看,茶与琴,对修心养性助益很大。
先来谈谈茶。
茶与佛教一向有着难解之缘。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和饮用茶的国家,然而饮茶风气的普及和茶文化的兴起,却与佛教的传入和禅宗的形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据唐代封演的《封氏闻见记》记载:“开元中,泰山灵岩寺有降魔师,大兴禅教。学禅务于不寐、又不夕食,皆许其饮茶。人自怀挟,到处煮饮,从此转相仿效,遂成风俗。”佛教徒修习禅定,常常需要长时间静坐,容易疲倦昏沉。具有提神益思、生津止渴功效的茶叶,便成为修行者的最佳饮品。被后代茶人尊为茶圣的陆羽,自幼在寺中长大,抚养他的智积法师便是一个喜茶并善于品茶的僧人。寺院里,也多设有司茶的“茶头”,待客论道的“茶堂”,召集众僧饮茶的“茶鼓”等。茶成了佛教修行的重要道具,尤其在一些禅宗公案语录中,茶的影子随处可见,赵州和尚著名的“吃茶去”便是一例。
日本高僧明惠上人说茶有十德:诸天加护、父母孝养、恶魔降伏、睡眠自除、五脏调和、无病息灾、朋友和合、正心修身、烦恼消减、临终不乱。这或者有些夸张,但就个人体会而言,饮茶对于参禅悟道确有帮助。茶在中国是再普及不过的饮料,有人可能会觉得,谁没喝过茶、谁不会喝茶呢?其实不然。
品茶是一门学问,喝茶的人虽多,大部分却是解渴提神了事。欲品得茶中滋味,不仅要了解茶性,遍知茶味,还要有冲淡柔软的心。一杯好茶的滋味,其易逝善变让人痛感无常;其醇厚纯粹让人厌倦喧嚣。仔细体会,可以起到调节心性的作用。
泡茶可以培养悲心。曾听一位法师说:“泡茶时动作要轻柔,要让茶叶舒服,其精华才会全无保留的吐露出来。”这种对待万物的平等、慈悲之情实在令人感动。每当开水注入茶具之际,看到叶片在水的冲泡下夭矫复活,还原成刚被摘下时青翠的姿态,冰刀似的刚硬之心就会如春雪般渐渐融化,不由得柔软下来。
品茶可以消歇妄念尘劳。面临争强夺胜,欲望贪念难以抑制时,不妨有意识地泡一泡工夫茶。当茶汤入口,或清雅,或馥郁,或众味交集百转千回,或浮华散尽归于平淡,顿觉凡尘俗世之种种纷争,名缠利绕,也就不外如是,可悲可笑。两三泡过后,往往能心情平复,杂念止息。世间事物,包括我们这个色身在内,本是因缘聚合,不能长存。因此,种种纷争执著的念头,实在毫无必要。凡夫散乱纠结的心,难以认识这个道理,所以抱着妄念不放。如能以某种方法暂时克制,渐次积累而形成习惯,对于消弭妄念也不无益处。
学习泡茶品茶的过程和参禅的过程亦颇为相似。未入门、未开悟时,必须谨守各种仪式规则,学习各种相关知识;既入门开悟之后,已能圆融贯通,任运自如,随心所欲,不受规则束缚也绝不与正法相悖。要达到这样高超的境界当然不易,但若经常练习,应该也能在红尘中保有静定之心。
再来说说琴。
琴,指古琴。桓谭《新论》:“伏羲氏始削桐为琴,十弦。神农作五弦琴,具五音。文王始增少宫、少商二弦,为七弦。”古琴与佛教也多有渊源,出家人中有许多默默无闻的琴道高手,著名文学家韩愈就曾在诗中描述过一位禅师的高超琴技。大约是因为出家人能安得下心,所以才弹得好琴吧。
若有条件,习琴也是颇为有效的调心方法。笔者学琴时间尚短,而在短短两个月中,已感到很大的益处。学习古琴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习琴者若有什么坏习惯,平时可能深藏不露甚至自己都没意识到,可上手弹琴便历历分明地表现出来。哪个扎实、哪个虚浮,哪个羞怯、哪个有表演欲,皆清清楚楚。如笔者自己,几个动作下来,急躁、耍小聪明,乃至儿时登台表演时养成的做作姿态,全都表现出来,无所遁形。
古琴的弹奏,要求操琴者摒弃一切虚浮花样,持端正严谨的心态,以最为自然朴实、简洁大方的动作,传达出所奏曲目的内涵。若想弹好古琴,一是扎扎实实地练习技法,没有捷径可由;二是收心修心,心思跳脱散乱的人,琴音也不能和谐感人,必得正心诚意、排除杂念才行。
为什么会这样呢?古琴的声音,较之其它乐器更为中正平和,不像鼓角那么激动,或箫、埙、二胡那么幽寂哀怨,更不像喇叭、唢呐、筝那么纷繁而花样百出。其凌云出尘之志,惟有钟可于之媲美,而钟在现代几乎已完全退出器乐演奏。除编钟在个别场合演出外,也就是在寺庙还可以听到钟声。
想传达出冲虚平淡的琴音,心要宁静安定,处于中道。所以琴音是再公正不过的法官,让人想偷偷懒、或给自己找借口也难。笔者学琴以来,痛感必须下功夫才有收获,也深刻认识到脚踏实地的好处,投机心比以前弱了很多,做事渐渐慢下来、稳下来,也比较能坚持了。每天练琴一小时或更久,不啻于修习一小时的禅定。乱跑乱撞的心,在琴心的约束下也乖乖地降伏了,进入一种比较安定的状态。当心习惯于这种状态,即便遇到纷乱的外境,也不那么容易激起汹涌的识浪,从而造作不善之身口意业。
倘若没有学琴的条件,也不妨听一听。琴音的平和,有种慑服人心的力量。在这样的声音里,世俗中勾心斗角的计较,也就升起得相对少些。
当然,如上所述只是笔者的个人体验,肯定不能适合所有人。并且这些方法也只是修持的助力,万不可对此执著,否则反而失去借用它们的本意。不过,一切世法皆与正道相通不二,这也正是古德所说的“日用是道”。因而,每个人不妨从自身情况出发,发掘一些可以坚固道心、培植善本的小法门。无论是洗衣做饭,还是行住坐卧,只要有正法为指引,莫不可以用来参悟佛法,精进修行。 10-5-2009 禅与现代生活——圣严法师 禅是智慧的、安定的、清净的。智慧是不被环境所困扰,安定是不被环境所混乱,清净则是内心不随外境的杂乱而杂乱,不随外境的污染而污染。 禅修与忙碌的现代生活——忙而不乱,享受呼吸
现代人是非常忙碌的,除了街头的流浪汉以及闲在家里的懒散者之外,大家都在忙碌过日子。
忙碌的原因是什麽?多数人只是为了个人糊口,或为家庭生计,少数有理想抱负的人,几乎都是为社会大众的安全幸福而忙。不仅是为目前,也为未来。
我是一个非常忙的人,但不会忙得心头发慌。心慌则烦乱,心乱即烦恼。从禅的立场来看,如果处理得当,忙也是可以当作消除烦恼的修行方法。所以菩萨越忙,道心越高。一般人在不忙的时候,或觉空虚无聊,或者胡思乱想。如果使你忙得头昏眼花,甚至忙得手忙脚乱,那也不好,当你忙得起了烦恼时,最好用禅修的基本方法,放松身心,注意你的呼吸从鼻孔出入的感觉,享受呼吸、体验呼吸,没有多久,你就能够心平气和,头脑清醒了。
禅修与紧张的现代生活——放松身心,体验感受
现代人的生活,无时无刻、无方无处,不是在紧张中度过的。不论是吃饭、睡觉、逛街、去超级市场,甚至到海滩游泳、去山上度假,都是紧紧张张的。前几天我在飞机上去洗手间,才进去不久,就被敲了三次门。我相信敲门的人一定是很急很急了,可是,我还没有结束啊!
最近我也去了一趟罗马,吃午饭时,由於要赶时间,必须在半小时内,进出餐厅、点菜、吃饭。然而等饭菜都到齐之後,时间已所剩无几,只得草草了事的将食物往嘴里塞,那已经不是在咀嚼欣赏品味,而是囫囵吞下肚子里去。容易紧张的人很可怜,而每个人只要事情稍多,时间较少,或者工作较重而所知不多,就会开始紧张了。
禅修的基本功能,是帮助人们将全身放松,包括头脑放松、心情放松。然後使用方法、体验方法。事实上,紧张也是很好的经验,由於知道紧张,才觉得需要放松。在现代的社会中,需要看心理医生的人愈来愈多,其原因就是使人紧张的情况太多了。譬如说,在家族之间的关系是轻松的时间少,紧张的时间多;在工作的场合、社交场合,与人相处的关系也是轻松的时间少,紧张的时间多;即使在休闲活动时,出外旅行时,随时随地都让人担心安全没有保障,可能会遇到喝醉酒的人驾车撞上了你,一个不小心,你的皮包也可能被人抢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家族、乃至人与自己身心状况的不平衡,都会造成身心的紧张,轻者觉得无奈无助,重者变成焦虑恐惧,躁郁症的精神病现象,便很普遍地发生了。
有了精神病倾向的人,很难放松他们的身心,不论白天或夜间,都是紧绷著的,一般人只能靠镇静剂来帮助头脑暂时得到舒缓,此外别无办法。若依禅修者的忠告,则是当你发现有紧张状况时,最好随时要将头脑放松、肌肉放松;假如无法放松身心时,最好将你放在客观的立场,体验身体的情况,感受心念的状况,也可达到放松的目的。
禅修与快速的现代生活——赶而不急,动中有静
现代人的生活,样样都是快速的。乘的是快速度的飞机、船苹及车辆,用的是快速运作的工具、机械及生产线,吃的是速制速食的快餐,连结婚离婚也都是闪电式的。
记得我年轻时,曾学习打篮球,可是每次球到我面前,还在想是否该由我来接下时,球已经被人抢走;同样的,往往在分糖果、分糕饼、分馒头时,我还没有伸手拿我的那一份时,已经被人家抢走了,所以命中注定,像我这个样样都快不起来的人,是要做和尚的。否则在这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大概活不下去了。
「快」究竟对不对呢?也不能说它全是错的,但是一般人在赶快工作的时候,一定是紧张的、忙碌的,便会失去自我主宰而变得随风飘动,只知道跟著环境的人事物,快!快!快!但是并未思考为什麽要跟著大家那麽快。当然,工作的效率快,竞争力就高,但在快速之中,可能也会很急,心情一急,情绪容易失控,变成生气,一生了气,就很可能捅出漏子来了。
但是,人在一生之中,纵然活到一百岁,也仅三万六千五百天,在一天之中,最多工作十多个小时,想把工作做得既多且好,不快不赶是不行的。只要计划明确、步骤清楚地赶工作,就不会紧张;毫无头绪,急急忙忙地抢时间,就会紧张。因此我主张,应当忙中有序地赶工作,不可紧张兮兮地抢时间。禅修者的生活态度是精进不懈、为法忘躯的,愿度无边众生,愿断无尽烦恼,愿学无量法门,愿成无上佛道,哪得不赶、不忙、不快!而且必须经常保持轻松愉快。
例如我有两位性格完全不同的弟子。一位是慢手慢脚慢脾气,不论是双手的动作及走路的动作,都是慢慢吞吞的,永远不急也不生气,但是,他的工作效率并不差。另一位弟子则是整天看他忙东忙西,忙得团团转,而且老是在埋怨著说他只有两手两脚,工作又这麽多,因此,经常是又焦急又生气,工作品质也很普通。第一位采用的是禅修者的心态和方法,另一位对禅修方法,尚未用上力。
我的建议是,能够做到既赶且快而不著急,当然很好,否则宁可工作效率低些,也要保持身心的轻松愉快。
禅修与疏离的现代生活——人人是佛,血肉同体
疏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很远,彼此互不关心、不相往来。譬如说,现代家庭的夫妇,从事不同行业的工作,孩子在不同程度的班级读书,甚至在外地就学,不仅白天不易见面,连睡觉或休息的时间,也有差异,一天之中夫妻俩可能讲不到半句话。父母跟幼小的儿女之间,也好不了多少,把孩子送到托儿所,或由褓母照顾,能每天早晚相聚已很难得,有的在一星期之中仅见数面。至於住在高楼公寓中的现代人,隔壁的邻居是谁,漠不关心,能於上下电梯中相见打一声招呼,已觉得多馀,彼此姓什麽?做什麽的?更无暇知道,古代守望相助的邻里感情已不复见。
若以禅修的立场来看,应该体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在佛国净土中的菩萨和佛的关系一样。虽然有认识及不认识的不同,但是互动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共同生活在同样的地球世界,连彼此的呼吸都是息息相关的,各人的身体虽不是血肉相连,却是声气相通的。如果有了这样的亲切感时,接触到任何一个人,岂非都好像是自己的亲戚和朋友呢?再进一步,若用禅修的经验来体验,从小我体验到大我,是共同的世界、共同的身体,所有的人,都是跟自己密切结合不可分的,那麽,对任何人都不会觉得是那麽地陌生了。 28-4-2009 书博会:“美国怎么了”成关键词(陈熙涵)![]() 就在法国人亨利·鲁斯在《生活》杂志上发表“美国的世纪”68年后,即在美国深陷金融危机泥潭的今天,有不少声音发出了这样的疑问:“美国时代就此终结了?”正在济南举行的第19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上,这种声音正通过文字在出版领域传递。有业内人士预测,这股“雷倒”美国图书的扎堆出版热,在济南书博会仅是个开始。 昨天,美国国际问题专家戴维·S·梅森“雷倒”美国的力作《美国世纪的终结》中文版在第19届书博会上一亮相,就引起了极大关注。截至记者发稿,出版方上海辞书出版社的统计数字显示,该书中文版的订货量持续升高,已挤进前三位。值得一提的是,《美国世纪的终结》原著在美国几乎同步上市,其内容的“爆炸力”据说已引起官方的关注。
书中除基本论述外,还引用大量图表数据分析,试图说明美国经历着“帝国过度扩张”的麻烦——在国内面临破产的打击,在国际上的冒险又一无所获。上海辞书出版社相关人士称,“由美国人来看他们自己的弊端,肯定会在中国社会引起轰动。”梅森在中文版序里指出:“中国扮演的角色对我们的星球和美国的未来是如此的重要,所以,在‘美国世纪的终结’的日子里,人们对中国产生兴趣是十分有益的,也是很重要的。有人仅仅因为中国幅员辽阔、文化传统独特就认定,中国是美国新的对手之一,这种思路不正常。同时,中美关系相互依赖、无法挣脱,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贸易大国,它们也必须休戚与共,这就要求两国之间交往与合作进入更新的层面,中美两国这样一种关系将造福于世界其他地区。”
金融危机类图书进入热卖行列
在书博会上,《出版商务周报》发布了“09年阅读趋势报告”。据这份阅读趋势报告显示,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围绕金融危机出版的图书和职场小说在2009年想寂寞也难。据记者在本次书博会上观察,曾随股市全线飘红的股票、基金类图书开始滞销;鼓动人们创业、投资的图书销量也大幅下降。前些年蹿红的经管类图书也难逃被“套牢”的厄运。相反,《美国怎么了》、《美国大萧条》、《谁来拯救美国》等一批图书,反映了出版界对这个超级大国未来命运的关注。这些书几乎无一例外地摆在了醒目的位置且进入热卖行列。“美国怎么了”似乎成为解读世纪金融危机的关键词。
凸显图书内容和写作视野的局限
华尔街还能复活吗?美国的跨国巨头们怎么越来越像多米诺骨牌?美元霸权的日子还能支撑多久?“美国世纪”为何正走向末路?……这些问题自然也已成为国内外出版界关注的焦点。只是,虽然目前针对美国金融危机的相关出版物已有不少,但综观其中的大部分图书,还仅仅停留在所谓的危机本身上。这在当前的大环境中越发凸显出了图书内容和写作视野的局限与不足。
在这些图书中,《谁来拯救美国》和奥地利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罗斯巴德的名著《美国大萧条》无疑是两匹黑马。哈佛大学学者,在《华尔街时报》、《纽约时报》设有个人专栏,有着“辣嘴”之称的华裔美籍学者陈彼得,日前出版了《谁来拯救美国》一书,他既是美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的较早预测者,也是美国金融危机演变的亲历者。当所有“金融危机”图书还只是在谈论危机本身的时候,《谁来拯救美国》为读者呈现出了一幅大国金融博弈的画卷,虽然是今年3月才出版,但已“杀”进第一季度财经类畅销书的行列。而《美国大萧条》的再版似乎成为“美国的魔咒”:该书第一版面世后,几次再版都与经济周期暗合。因此,有人希望这本书永不再版。不幸的是,一切又与历史暗合,该书今年4月又一次再版。有经济学家断言,《美国大萧条》会为奥巴马的经济政策谏言。 26-4-2009 温家宝:读书关系民族素质和力量![]() 日文新书《温家宝 三十五号投手》封面
昨天是世界读书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商务印书馆和国家图书馆,与编辑和读者交流读书心得,度过了富有意义的一天。 从1995年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4月23日定为世界读书日,希望借此鼓励世人尤其是年轻人发现阅读的乐趣。
京城春雨绵绵,空气格外清新。下午3时许,温家宝来到位于北京王府井大街的商务印书馆涵芬楼书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该馆创始人张元济先生的名言:“数百年旧家无非积德,第一件好事还是读书。”该馆出版的各种书籍摆满书架,显得恬静而雅致,墨香扑鼻。
温家宝边走边看,不时从书架上拿出感兴趣的书籍翻阅,像一个普通读者那样沉浸在浏览和阅读的乐趣中。当听到两个正在购书的女学生对历史感兴趣时,温家宝对她们说,学史首先要读书,读书要有选择。
在商务印书馆主楼的过道墙上,挂着与该馆有着历史渊源的人物图片。温家宝来到馆史陈列室内,仔细观看图片、图书文献。这些资料记录了商务印书馆一百多年来的非凡历程。在听完该馆负责人的介绍后,温家宝说,今天来到商务印书馆,同辛勤耕耘的编辑们见面,感到非常高兴。如果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出版社就是制造书籍的场所。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有两项就在出版业,这就是造纸和活字印刷。如果没有出版业,文化就不能继承,科学探索就会中断,甚至历史记录都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出版事业的重要性怎么说都不为过。
温家宝接着说,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历史。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千古传承、不断丰富发展而没有中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有发达的出版业。古代的出版人给我们留下了8万卷典籍,举世罕见。这是我们得天独厚的优势。
在看望英语编辑室的编辑人员时,温家宝说,我们的出版社不仅要推动中华文明建设,而且要促进世界文明的传播。
在文津厅,温家宝与商务印书馆的作者、译者和编辑们围坐在一起,像老朋友一样促膝而谈。这里有红学家冯其庸、法学家潘汉典、翻译家何兆武等。
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出版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每年出版图书27万种,出版总量居世界第一,新媒体、新介质、新技术快速发展。
温家宝对大家说,一个发达的出版业的重要标志是看出版物的质量。继承和发扬是文化的特性,而质量是出版的生命。要出版一部好的作品,首先作者要有丰富的阅历、深邃的思想和高贵的语言。其次,还需要编辑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要多出那些能给人以文化熏陶、思想启迪和精神力量的书,出那些历经沧桑、光芒永不磨灭的书。一句话,就是要出好书。
听了总理的话,冯其庸先生说,我始终忘不了一位初中一年级的语文老师,每篇文章都要读完5遍以后再上交。其实,读就是让你改,这位老师我永远忘不了。总理笑着接过话茬儿说:“你说得对,文章有时不读发现不了错误。”
总理要求作者和编者都要讲究质量的话引起了在场学者的强烈共鸣。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江蓝生说,后人从《康熙字典》中还发现了不下两万处错误。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必须战战兢兢、充满敬畏地编好词典,履行社会责任。
国家图书馆今年已经有100年的历史,馆藏文献达2697万册(件),是国家总书库、国家书目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下午4时许,温家宝来到国家图书馆二期新馆。他走进检索大厅,听取工作人员的介绍,并通过液晶显示屏“翻看”电子图书,体验虚拟阅读的乐趣。
在宽敞明亮的中文图书阅览室,许多人正伏案静读。温家宝到来的消息,在大厅里传了开来,大家起立,向总理致意。温家宝与读者们亲切地交流读书学习的体会。
走进古色古香的稽古厅,玻璃柜里甲骨文、活字印刷古籍、名家手稿等一系列馆藏珍品吸引了温家宝的目光。他还走进书库,观看了文津阁《四库全书》。
学术活动厅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国平正与一批年轻教师和学生读者交流自己的读书体会。总理到来了,学术活动厅里立刻热闹起来。温家宝放慢脚步,在一个座位上轻轻坐下。
大家热情地邀请总理谈一谈他的读书体会。温家宝站起来,走到前台说,今天是世界读书日,大家通过读书和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活动,这对于推动全民族养成读书的良好习惯,提倡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将起到促进作用。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读书决定一个人的修养和境界,关系一个民族的素质和力量,影响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一个不读书的人、不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看到年轻人求知若渴的面庞,温家宝娓娓而谈:“也许有人会说,没有时间读书。但是一个人一天总可以抽出半个小时读三四页书,一个月就可以读上百页,一年就可以读几部书。读书要有选择,读那些有闪光思想和高贵语言的书,读那些经过时代淘汰而巍然独存下来的书。这些书才能撼动你的心灵,激动你的思考。我们不仅要读书,而且要实践;不仅要学知识,而且要学技术。要‘读活书、活读书、读书活’,即不仅要学会动脑,而且要学会动手;不仅要懂得道理,而且要学会生存;不仅要提高自己的修养,而且要学会与人和谐相处。”
温家宝加重语气说,当前,世界正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机。战胜这场危机,不仅要靠物质的力量,还要靠精神的力量。战胜这场金融危机,从根本上还是要靠人,靠知识的力量和科技的革命。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时候,我们提倡读书更具有现实意义。通过读书温暖人心、提振信心、寄托希望,通过读书掌握知识、增强本领、勇于创新。大家要记住一个真理:书籍是不能改变世界的,但读书可以改变人,人是可以改变世界的。读书可以给人智慧,可以使人勇敢,可以让人温暖。我曾在中国政府网在线交流时说过,我愿意看到人们在坐地铁的时候能够手里拿上一本书。因为我一直认为,知识不仅给人力量,还给人安全,给人幸福。
总理富有哲理的话语使大家深受启迪,报告厅里响起热烈的掌声……
读书日,涵芬楼巧遇温总理
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对记者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下午3点,正在商务印书馆涵芬楼书店选购图书的记者巧遇温家宝总理,总理还亲切地和记者握手,让记者的采访生涯有了一次不平凡的经历。
涵芬楼书店地处王府井大街北边,安静而书香浓郁。当天下午,记者正在书店看书,大约3点钟的时候,安静的书店里有了小小的骚动,一抬头,惊喜地看到温总理微笑着走进了书店。
书店有三层,地上两层,地下一层。进了书店,总理首先向读者致意,并询问了每天来书店的读者多不多,以及图书的品种。商务印书馆总经理王涛不时地回答着总理的问题。总理边走边随手翻阅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图书。在二楼楼梯口,一副对联吸引了总理的目光,上联写道“涵宇内大智慧”,下联写道“与吾邦共芬芳”,横批是“商务印书馆”。墙上一张张照片是商务印书馆的创始人、开拓者和文化名人:夏瑞芳、张元济、鲍威恩、蔡元培、高梦旦、王云五、杜亚泉、叶圣陶、陈云、茅盾……总理一边听着王涛的讲解,一边仔细读着他们的生平介绍。
随后,总理特意到地下一层商务、三联、中华书局三家联展的大厅,翻看了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汉译世界名著》丛书和中华书局、三联书店的一些图书。总理和在这里购书的读者亲切交谈,并询问他们感觉这里的书全不全?是不是每天都看书?都看些什么书?当一位年轻读者李女士告诉总理,她最喜欢历史书时,温总理推荐说,《中华文摘》里有一篇文章《以读书为本》,你可以学习一下。当读者陈先生说自己是公务员时,温总理亲切地说,公务员更应多读书。
记者事后得知,总理原来的行程安排是没有涵芬楼书店这一站的。因此,总理的到来让读者和店员们都备感意外。短短的半个小时里,总理的平易近人,让人们再一次感受到了他的亲民作风。几位和总理握手的店员望着他走出书店的背影,激动地一时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一位店员说:“真没想到总理这样和蔼可亲!” 5-4-2009 经济学始于佛法式微处(熊秉元)![]() 几年前,我的老师、经济学界的一位大老,因病入院。他得了膀胱癌,决定开刀切除感染的部位。因为他一向与人为善、受人敬重爱戴,所以住院的消息一传出,前往探望的人很多。既然是癌症、又要动手术,而手术总有风险,所以老师的心情自然有起伏,随侍的家人更是惊惶。老师的朋友和学生们,有人好心的送了一些佛教书籍,希望能帮助病人排遣。 我到医院去看老师时,在他床边的小柜子上,就发现有好几本佛学丛书。我看了之后二话不说,跑到医院旁的便利商店,买了两本花花公子,送给老师“舒展心情”。 当时的想法很简单:老师即将动手术,可能是生离死别;佛教书籍里,尽是宣扬人生有诸多苦难,最好能看破死生、挣脱苦难。可是,如果参透了生死,那么死生如一,怎么还会有“求生”的意志呢?看了花花公子,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美好的事物”;活著才能欣赏,也才会激发出“斗志”! 后来,老师的手术很成功,复原的情形非常好。有一次,在电梯里意外遇到老师,我问候他:听说老师退休之后,反而更忙;现在挂了多种头衔,一共领六份薪水!老师听了,嘴角上浮现一抹慧黠的微笑,然后小声的说:“不只六份”!这是多年前的往事,到现在为止,我还是不知道:那两本花花公子,究竟发挥了多少作用。不过,最近再想起这一段曲折时,却有些新的联想和体会。 在佛教的典籍里,《金刚经》是公认很重要的一部;原因之一,是这部经典记载了佛祖圆寂前的开示。可以说是释迦牟尼对自己思想的回顾和总结,也就是佛教教义登峰造极的结晶。《金刚经》的内容,环绕著两个核心思维:离相无住、不住相布施。两点思维的交集,是“离相”、也就是“不住相”。以日常用语来说,这是指不执著于表相,不为眼前的现象所拘泥和困惑。或者,换一种说法,就是在心境上能“归零”;因为眼前的人事物只是过眼云烟,而且美丑善恶是非对错,都是相对的、是人所赋予的。因此,人可以挣脱这些表相的羁绊,有意识的让自己的心境波纹不兴、心如止水。 无论是抹去自我、归零、或心如止水,都是很难达到的境界。不过,对于有某些经历人生钜变的人而言,却庶几近之。譬如,曾经身罹重病、在鬼门关前挣扎许久,终于救了回来;或者,家庭曾有重大变故,妻离子散、家徒四壁。因为心境上如同跌落万丈深渊,心情已如死灰;再回头看身边的小是小非、小利小害,自然可以淡然视之处之。曾经沧海难为水、登泰山而小天下,都是描述类似的心境变化。很多经历重大变故的人,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也是同样的道理。 对于一般人而言,生活里的是非起伏,多半不是滔天巨浪,而只是潮汐般的升升降降。在心境上,也就不容易大彻大悟、反璞归真。不过,即使对大部份的凡夫俗子而言,《金刚经》的教义还是有相当的启示:虽然外在的环境七颜六色、光怪陆离;然而,自己心境的高低,终究是悬系于自己的认知。而认知,又是取决于自己的价值体系。因此,人总是可以试著说服自己,价值体系毋需太过精致细密;钝化精糙一些,反而比较从容豁达。即使在万丈红尘里,《金刚经》的智慧还是有抚慰洗涤的功能。 佛法的最高境界,没有分别心,也就没有经济学的空间;一旦离开那种状态,就进入了经济学的领域。 还有,历史上除了屈指可数的高僧之外,对绝大多数的人而言,都不可能达到心如止水的境界。一旦离开那种境界,就表示有了“分别心”。心情不再是归零,万事万物之间,也有了相对高下、美丑、善恶、是非黑白等等的差别。一旦有了“分别”,才可能作选择;在认知上先辨认出差异,才能考虑怎么取舍比较好。而权衡选择取舍,正是经济学的重要课题。因此,达到佛法的最高境界,没有分别心,也就没有经济学的空间;一旦离开那种状态,就进入了经济学的领域──经济学,始于佛法式微处。 在智识上,这是一个极端的对比。佛法,意境高超绝妙,远离俗世和红尘;经济学,和买卖交易股票期货密不可分,镇日在铜臭味里打转。一个脱俗,一个粗俗;一个全无算计,一个算计不断。然而,在这两者之间,却有一道自然而然的联结。而且,无论是对绝世高僧或一般民众,这个联结似乎都有一点启示。 在经济活动里,有难以数计的商品和价格,也有令人眼花撩乱的利率汇率等等。表面上看,这些物品和数字,都再明确具体不过。可是,追根究柢,这些数量价格的基础,还是在于人的认知。人参鱼翅的价格,不是来自于这些材料的本身,而是由人所赋予支持。人内在的主观价值,决定了经济活动所呈现出的客观价格。只要人在主观上调整认知,即使达不到心如止水、归零的层次,也足以影响乃至于改变客观的价格体系。 不过,即使在个人的范围里,佛法和经济学有某种巧妙的联结;在个人的层次之上,佛法和经济学的差别,却有天壤之分。佛法的世界里,个人可以自我修持,也可以度化他人。然而,无论如何,都是局限在个人的行为上。可是,在经济学里,却是不然;个人如何生产消费、择偶就业等等,都只是经济学里很小的一部分。经济学的主要内容,是探讨一个社会,如何由散沙般的个人,透过经济活动能正常运作、乃至于成长发展。因此,在个人之上,有交换和分工,有群体组织,有典章制度。透过对这些活动的描述和分析,经济学希望能归纳出人际互动的脉动,而且希望能有助益。和佛法对个人的教诲相比,经济学的企图和使命,显然要复杂困难得多。 老师手术出院后,我从来没有问过他:是佛学丛书帮他度过身心的考验,还是花花公子使他生机盎然?不过,无论答案如何,毕竟都只是个案,而不是通则。比较有趣的,倒是佛法和经济学之间的关联;也许,透过彼此之间的对照,对两者都会有较深刻的体会吧! 28-3-2009 金融界最流行的废话(露西•凯拉韦)![]() “Going forward”,我放弃了。前一阵子,我认为向前走就是要反对使用这个讨厌的词。如今,我承认自己失败了。不论你喜欢与否,“Going forward”以一种向前进的方式与我们同在。 美国证交会(SEC)主席克里斯托弗•考克斯(Christopher Cox)的一次演讲,清楚地体现出了这种失败。当时,他试图劝说金融业人士,放弃传统上枯燥乏味的讲话风格,这种风格变得如此令人费解、教条和枯燥,散户投资者们通常都会把所有文件扔到柜子里,从不打开看。考克斯敦促他们使用简洁、清晰和深刻的语言。他们的目标应该是他当年对一位年轻女士使用过的说话风格。当时他只用了简短的4个字:“嫁给我吧。”而对方的回答更为简洁:“好。”
考克斯的演讲有趣、清楚、真实,是我看到要求语言简练的最佳说辞之一。然而,他的演讲中有这样一句话:“尽管随着我们go forward,学习曲线肯定将变得平坦,但今年这条曲线较为陡峭。”
“随着我们go forward?”如此身份的语言大师在关于简明英语的演讲中这么说话,真是一种讽刺。这表明这场战斗输了。也许有人会说,“随着我们go forward”比“going forward”要强,但这两种说法的差别微乎其微。这个短语的第一个问题在于,它几乎总是多余的。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例子,摘自美联储(Fed)最近的一份报告:“不确定性的上升可能限制经济增长going forward。”最后这两个单词就可以、也应该删掉。
如果(有的时候)有必要清楚表达将来的概念,我们已经有一些极好的字眼了。华而不实的人可以用“henceforth”(自此以后),而其余的人则可以说“in the future”(将来)。
第二个问题是,“going forward”似乎是在很自信地表示未来,但在时间上完全是模糊的。更糟糕的是,这个词语传递了一种糟糕又错位的概念,表明我们有意要去往一个更好的地方。实际上,不管你愿不愿意,未来都会到来,根本不需要我们的努力。而且,就进步而言,历史已经证明,未来有可能比现在糟糕得多。
单就这些问题而言,也许是可以原谅的。然而,不能原谅、而且让“going forward”如此致命的是,它就那么挂在这位演讲者的嘴边儿,一遍又一遍说个没完。它已经变成金融界人士的一种“多发性抽动症”(Tourette's syndrome)。
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的杜德恒(Brady Dougan)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一次简短的采访时,用了不下4个“going forwards”。每次,这些词都出现在一些最愚蠢的话后面。他说道:“实际上,有许多现成的流动性,可以流向那些有价值、以及人们认为将会有价值going forwards的情况。”
如果我把这句话翻译成“嫁给我吧”那种语言,它的意思就是:“市场上有备用资金,用于购买人们认为价值被低估的东西。”这样你就能看出,这纯属废话。投资者只有在认为某种东西被低估的时候,才会买进。这是市场运行的方式。
“Going forward”传染性很强,它已经从不善言辞的银行家和分析师那里,波及到那些一度擅长用词的人们。我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加入英国《金融时报》的时候,约翰•马金森(John Makinson)担任Lex评论的负责人,他曾经斥责我稿子写得很糟糕。而今,他是企鹅集团(Penguin)的总裁,前一阵子,英国《金融时报》曾引用他的话说:“我们将保持密切关注going forward……”约翰,你怎么能那么说呢?
“Going forward”不仅传染,还不断地变异出各种新的丑陋形式。有“the way forward”,有“on a go-forward basis”。还有一种新的趋势,那些无法掌握将来时态的人用它改造时态。由此,你可以用一个going forward,然后接着用现在时。“Going forward,我们在每个转折点给出反馈。”(译者注:这句话应该说成:我们“将”在每个转折点给出反馈。)
我个人对这个词语的伐挞,其实是有害无利。大约一年前,我成为了一名非执行董事,在我第一次参加董事会时,其他人在讨论是要在一份新闻稿中写“短期”还是“中期”。我尖声说道:用“将来”怎么样?然后又用一种讽刺的腔调建议:“要么用现在时兴的going forward?”这中间的反语无人顾及,其他董事们欣然采纳了这个建议。他们说道:“好啊!”于是,“going forward”就被写入了文件。这可真叫人泄气。我受雇于这个董事会是为了剔除、而不是加入行话的。
我试图找到这个词语的出处,它似乎就是美国证交所自己创造的。其对“前瞻性陈述”的规定要求,任何关于日后的说法都要含糊其词,而“going forward”的遣词非常适合这一要求。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个词语与最乏力的观点在一起显得那么贴合,却与任何明晰的观点水火不容。原因就在于,归根结底,“going forward”服务于一个目的:这是一个信号,听到这个,你就可以不听,而不会遗漏任何信息。不过,没有人会说:“going forward,你会嫁给我吗?”这会引起这样的回答:“不,谢谢。我宁愿跟一个知道怎么说话的人共度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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